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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藝術寶庫的一朵奇葩:陝北秧歌

鬧秧歌是具有民族和地域性的一種漢族傳統娛樂藝術活動,它起源于北齊時期,在北方屬於一起祭祀活動,又名叫“陽歌”。在南方水稻之鄉,人們插秧時所唱之歌又名叫“秧歌”。

明初時傳入陝北與舞稻的相結合。陝北秧歌是南北文化交融的產物,在漢族民間歌舞的基礎上發展而成。

在陝北地區把燈節活動稱作"鬧秧歌",各村的秧歌隊在一名持傘的"傘頭"帶領下,和著鑼鼓聲的節拍起舞,跑"大場"(群舞)、演"小場"(雙人、三人舞),並且到各家表演,

以此賀新春,祈豐年。

陝北秧歌經過陝北人民千百年來的不斷地創造作與加工,從內容到形式上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具有一定的地方色彩,形成了黃土地上一種特殊的藝術品種,是陝北人民的一份寶貴財富,是中國文化藝術寶庫的一朵美麗奪目的奇葩。

陝北地區把燈節活動稱作“鬧秧歌”,各村的秧歌隊在一名持傘的“傘頭”帶領下,和著鑼鼓聲的節拍起舞,跑“大場”(群舞)、演“小場”(雙人、三人舞),並且到各家表演,以此賀新春,祈豐年。領舞的傘頭要善於領唱傳統的歌詞以及因地制宜即興編唱新詞,

以適應不同場合的需要。一般是先唱後舞,演唱時,眾隊員重複他所唱的最後一句,形式簡便,生動熱鬧。燈節期間,當地還要設置名為“九曲黃河燈”(俗稱“轉九曲”)的燈陣,群眾隨著秧歌隊進入其內,觀賞各種秧歌表演,此活動具有消災驅邪的含義。

按陝北舊俗,秧歌一般鬧到正月十五日之後就應該結束了,但現在有部分農村越鬧越上勁,總要鬧到正月二三十日之後才收場,此時的家什舊時由"糾首"(輪流差事,每年一次,每次一至二名,負責一年村內的公共事業),現在由專人來保管,俗稱"壓家什"。從此一年內除了有特殊情況外,誰也不能隨便尋出來亂敲打,這樣一年一度紅火熱鬧的新春秧歌就此落下帷幕。

陝北秧歌,是我國民族文化的重要寶庫,值得我們永遠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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