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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藝術寶庫的一朵奇葩:陝北秧歌

鬧秧歌是具有民族和地域性的一種漢族傳統娛樂藝術活動, 它起源于北齊時期, 在北方屬於一起祭祀活動, 又名叫“陽歌”。 在南方水稻之鄉, 人們插秧時所唱之歌又名叫“秧歌”。 明初時傳入陝北與舞稻的相結合。 陝北秧歌是南北文化交融的產物, 在漢族民間歌舞的基礎上發展而成。

在陝北地區把燈節活動稱作"鬧秧歌", 各村的秧歌隊在一名持傘的"傘頭"帶領下, 和著鑼鼓聲的節拍起舞, 跑"大場"(群舞)、演"小場"(雙人、三人舞), 並且到各家表演, 以此賀新春, 祈豐年。

陝北秧歌經過陝北人民千百年來的不斷地創造作與加工, 從內容到形式上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具有一定的地方色彩, 形成了黃土地上一種特殊的藝術品種, 是陝北人民的一份寶貴財富, 是中國文化藝術寶庫的一朵美麗奪目的奇葩。

陝北地區把燈節活動稱作“鬧秧歌”, 各村的秧歌隊在一名持傘的“傘頭”帶領下, 和著鑼鼓聲的節拍起舞, 跑“大場”(群舞)、演“小場”(雙人、三人舞), 並且到各家表演, 以此賀新春, 祈豐年。 領舞的傘頭要善於領唱傳統的歌詞以及因地制宜即興編唱新詞, 以適應不同場合的需要。 一般是先唱後舞, 演唱時, 眾隊員重複他所唱的最後一句, 形式簡便, 生動熱鬧。 燈節期間, 當地還要設置名為“九曲黃河燈”(俗稱“轉九曲”)的燈陣, 群眾隨著秧歌隊進入其內, 觀賞各種秧歌表演, 此活動具有消災驅邪的含義。

按陝北舊俗, 秧歌一般鬧到正月十五日之後就應該結束了, 但現在有部分農村越鬧越上勁, 總要鬧到正月二三十日之後才收場, 此時的家什舊時由"糾首"(輪流差事, 每年一次, 每次一至二名, 負責一年村內的公共事業), 現在由專人來保管, 俗稱"壓家什"。 從此一年內除了有特殊情況外, 誰也不能隨便尋出來亂敲打, 這樣一年一度紅火熱鬧的新春秧歌就此落下帷幕。

陝北秧歌, 是我國民族文化的重要寶庫, 值得我們永遠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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