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秧歌是具有民族和地域性的一種漢族傳統娛樂藝術活動, 它起源于北齊時期, 在北方屬於一起祭祀活動, 又名叫“陽歌”。 在南方水稻之鄉, 人們插秧時所唱之歌又名叫“秧歌”。 明初時傳入陝北與舞稻的相結合。 陝北秧歌是南北文化交融的產物, 在漢族民間歌舞的基礎上發展而成。
在陝北地區把燈節活動稱作"鬧秧歌", 各村的秧歌隊在一名持傘的"傘頭"帶領下, 和著鑼鼓聲的節拍起舞, 跑"大場"(群舞)、演"小場"(雙人、三人舞), 並且到各家表演, 以此賀新春, 祈豐年。
陝北秧歌經過陝北人民千百年來的不斷地創造作與加工, 從內容到形式上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具有一定的地方色彩, 形成了黃土地上一種特殊的藝術品種, 是陝北人民的一份寶貴財富, 是中國文化藝術寶庫的一朵美麗奪目的奇葩。
陝北地區把燈節活動稱作“鬧秧歌”, 各村的秧歌隊在一名持傘的“傘頭”帶領下, 和著鑼鼓聲的節拍起舞, 跑“大場”(群舞)、演“小場”(雙人、三人舞), 並且到各家表演, 以此賀新春, 祈豐年。 領舞的傘頭要善於領唱傳統的歌詞以及因地制宜即興編唱新詞, 以適應不同場合的需要。 一般是先唱後舞, 演唱時, 眾隊員重複他所唱的最後一句, 形式簡便, 生動熱鬧。 燈節期間, 當地還要設置名為“九曲黃河燈”(俗稱“轉九曲”)的燈陣, 群眾隨著秧歌隊進入其內, 觀賞各種秧歌表演, 此活動具有消災驅邪的含義。
按陝北舊俗, 秧歌一般鬧到正月十五日之後就應該結束了, 但現在有部分農村越鬧越上勁, 總要鬧到正月二三十日之後才收場, 此時的家什舊時由"糾首"(輪流差事, 每年一次, 每次一至二名, 負責一年村內的公共事業), 現在由專人來保管, 俗稱"壓家什"。 從此一年內除了有特殊情況外, 誰也不能隨便尋出來亂敲打, 這樣一年一度紅火熱鬧的新春秧歌就此落下帷幕。
陝北秧歌, 是我國民族文化的重要寶庫, 值得我們永遠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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