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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的幾種殘忍刑法,只為女性提供

說起古代的刑法,那可以說讓人聽起來都害怕,像車裂,淩遲啊,還有五馬,都是比較著名的了,但今天要說的是清朝的這三種刑法,他比較怪異,只是為女性提供的

第一種:關小黑屋

將人裝在一個桶裡,什麼都在桶裡完成,這種雖然人不會餓死,也不會說渴死,但是在桶裡待久了,由於什麼都在桶裡解決,桶裡會長滿蟲,然後被蟲攻擊,然後人會被活活折磨死!

第二種:墩鎖

所謂的墩鎖,是一個刑具的名字。高約20釐米,一尺見方的木箱。上蓋有四個洞,分別鎖住手腳。大家都知道蹲久了,腳會很麻,這樣讓這些宮女這樣呆個幾天,一般情況是受罰宮女必定頭暈目眩,僵僕臥地,甚有嘔吐成疾,至殞命的。

第三種:俱五刑

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鼻,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被施以此刑的就有蕭淑妃和王皇后,這種刑法至今就3人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