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性股權市場迎來統一監管:個人門檻50萬 單只證券股東不超200人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姜鑫自國務院發佈《關於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近3個月後,
一般來說,區域性股權市場指省級行政區域內中小微企業證券非公開發行、轉讓及相關活動提供設施與服務的場所。證監會表示,
《辦法》共6章,53條,在證券發行與轉讓、帳戶管理與登記結算、仲介服務以及監管等六個方面進行了制度安排。
根據《辦法》,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證券,應當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單只證券持有人數量累計不得超過 200 人。合格投資者包括各類金融機構及其產品,以及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和法人組織,對於個人投資者的參與,
仲介服務方面,《辦法》表示,區域性股權市場可以與證券期貨交易所、全國 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期貨服務機構、證券期貨行業自律組織,
今年2月,國務院曾發佈《關於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
證監會表示,統一區域性股權市場業務及監管規則的需要,對於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降低企業杠杆率等具有積極意義。
據統計,截至2016年底,全國共有40家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企業1.74萬家,展示企業5.94萬家,2016年為企業實現融資2871億元,在融資的同時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如目一省存在多家運營機構,重複建設,同時容易引發惡性競爭帶來風險隱患。《辦法》實施後,也意味著不少區域性市場將面臨清理。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該市場跨區域經營的現象也比較突出,個別一線城市的股權交易中心有向全國範圍發展態勢,對本地中小微企業幫助較少。
目前該市場跨區域經營的現象也比較突出,個別一線城市的股權交易中心有向全國範圍發展態勢,對本地中小微企業幫助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