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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生孩子時,醫生讓你早點生是有道理的

如果你整個孕期一切正常的話,通常是會在預產期前後自然臨產,

如果過了預產期還是沒有生,也不用著急,醫生通常會在41周到41周3天之間把你收入院,準備引產,大多數引產的人是可以自己順利分娩的。

但是,如果你有各種合併症或者是併發症,為了你的安全和/或寶寶的安全,有可能需要你早點生。

對於各種有問題的准媽媽,在分娩孕周的選擇時需要考慮到M&M(Mortality死亡率 Morbidity併發症),以及M&F(Mother母親 Fetus胎兒)。

對於有合併症與併發症的准媽媽來說,

分娩孕周的選擇是很糾結的。分娩太早,早產兒的併發症發生率比較高,容易導致新生兒嚴重的併發症甚至死亡;分娩得太晚,也會導致母親或胎兒併發症的增加,例如發生大出血,子宮破裂,母親器官的嚴重傷害,胎兒宮內死亡等。

也就是說,分娩得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要平衡好母親和胎兒的利益。

這種兩難的境地在臨床上並不少見,經常會有准媽媽和醫生來問我,

於是決定寫一篇文章來回答大家的問題。由於要強調處理的原則性和科學性,所以會使用很多的專業名詞,本文讀起來會比較硬,也不會有段子。

本文主要參考了美國NICHD(National Institute of Child Health and Human Development國家兒童健康與人類發展研究所)和SMFM(Society for Maternal Fetal Medicine母胎醫學會)組織專家寫的共識。

需要早點終止妊娠的主要原因可以分為以下幾類:胎盤與子宮問題,胎兒問題,母親問題,產科問題。

請參閱以下不同問題的建議分娩孕周。

LPTB:晚期早產, 34周0天–36周6天;ETB:早期足月產,37周0天–38周6天

推薦級別:(A) 水準高的,一致性好的科學證據支持;(B)有限的,或一致性不夠好的科學證據支持;(C) 主要依據是專家共識。

需要注意的要點:

以上的處理建議源自于現有的證據,是處理原則。在臨床實踐中,需要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和醫療機構的新生兒科水準進行個體化的判斷,需要在充份告知的前提下,由患者和家屬知情選擇。

提早終止妊娠的前提是要明確孕周,以避免不必要的早產和早產的併發症。

妊娠34周之前的提早終止妊娠不在本文討論的範圍之內,終止妊娠前的糖皮質激素的應用需要按照相關的指南執行。

本文轉自段濤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