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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單車如何在海口越騎越遠?97.6%市民歡迎 困擾亦多

原標題:共用單車如何在海口越騎越遠?

3月16日,海口一家酒店院子內,

幾輛共用單車被上了鎖。記者袁琛攝

海口市民騎共用單車綠色出行。記者張茂攝

銀橙相間的摩拜、黃色的OFO、綠色的快兔出行……仿佛一夜之間,

海口的大街小巷變得“五彩繽紛”。數款網約共用單車大舉進軍海口,儘管共用單車之間“相殺相愛”“硝煙彌漫”,卻為海口構築起了頗具規模的自行車網路,也成為海口馬路上一道道靚麗的風景線。

但正如一位網友所說,共用單車“看起來很美,現實處境卻很尷尬”。和國內眾多城市一樣,共用單車以特有的優勢風靡海口,但何處停放、如何規範市民有序騎行等問題同樣存在,

這已成為阻礙其自身推廣、發展的重要障礙,也考驗著海口市的城市治理管理智慧。

97.6%的線民

點贊共用單車

家住海口市瓊山區興丹路的王小姐,如今每天都會騎著摩拜單車上下班。說起共用單車,她不由得豎起了大拇指,“這車使用起來方便,既能鍛煉身體,又能很省錢,一舉多得!”

市民邱先生的工作地離家大約3公里,沒有公車直達。他給記者算了筆賬:如果打車,

每個月來回花費最少400元;如果買電動車,購買成本至少也得兩三千元;而騎共用單車,每天往返最多只花2元錢,同時還可以鍛煉身體,“何樂而不為?”

共用單車幫助不少市民解決了出行“最後1公里”難題,正日益成為市民青睞的出行方式。據南海網調查顯示,97.6%的海口市民認為使用共用單車出行方便。可見,海口市民對於共用單車的關注度和期待度都相當高。對於使用共用單車的原因,

大部分市民都選擇了“交通便捷”和“使用方便”,而關注“綠色環保”“鍛煉身體”“有新鮮感”的則相對較少。

在另一份“海口共用單車還有哪些改進之處”的調查中,線民則不約而同地把“槽點”指向了單車的設計和停放,“座位高度可以調整更好”“出於安全考慮,能否在車頭或者車尾加點燈光”“建議多設置一些集中的停車點”“加個車筐比較實用……”

記者調查發現,快兔出行的“小綠車”和OFO“小黃車”主打輕便,

較易騎行,且快兔出行單車的斜梁設計,極大方便了穿裙子的女性。相較而言,摩拜單車更為堅固、厚實,其實心輪胎也無需擔心被人故意破壞放氣或者紮破輪胎,且可以預約保留使用,但騎行費力、座椅不能調節等缺陷也顯而易見。在定位和騎行方面,三款共用單車都是繳納押金後,通過APP定位尋車、付費使用,且均採用無樁借還模式,只是租金、押金略有不同。其中,OFO單車最實惠,押金99元,租金每小時僅需1元,校園用戶每小時僅為0.5元;快兔出行和摩拜單車押金均為299元,租金也均為每半小時1元。

據快兔出行和摩拜單車海口地區負責人介紹,兩款共用單車目前在海口的投放量分別為1萬輛和2萬輛,而OFO方面則未具體介紹投放數量。記者在註冊相關軟體後發現,快兔出行在海口城區覆蓋範圍最廣、最均勻,而OFO的軟體介面只提示附近有多少輛車,卻並不顯示車輛具體位置。

共用單車的

“新生”困惑

共用單車雖好,但新生事物的發展總會遇到重重阻撓。在國內其他城市,共用單車因亂停放被扣、單車車體無辜被毀等現象屢見不鮮,“該停何處”的困惑並不少見。有網友戲稱,共用單車不僅是公眾素質的“照妖鏡”,還是公共管理的“顯微鏡”。

記者在走訪時發現,因為缺少非機動車泊位,在海口國貿等地,不少共用單車均被隨意停放在樹邊、公車站旁。

“沒有足夠的停車位,那不就是逼著我隨便停放嘛?”海口市民劉先生現在就總為單車停放感到頭疼,他經常騎車轉一圈也找不到停車的位置,且有時停在免費的非機動車泊位上,還會有人跑來告知“要收費”。對此,劉先生頗感無奈,他認為不合理的城市道路規劃和沒有充足預留的非機動車泊位,是導致目前共用單車亂停放的關鍵所在。

根據記者調查,目前海口市民對共用單車的擔憂,主要集中在“占道亂停如何管理”“共用單車或許只是曇花一現”“押金是否有去無回”這3大方面,而矛盾最尖銳的當屬“占道停放”。

一邊是騎行者因“無處可停”而頭疼不已,一邊則是亂停亂放“刹不住車”讓城市管理陷入難題。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多家共用單車進駐海口後,“無樁停車”引發的亂停亂放現象確實慢慢出現,也有市民因社區附近通道被佔用等原因,而向城管部門進行投訴。

共用單車

究竟該如何管理

多家共用單車入駐海口之後,得到了各級部門的重視。省委常委、海口市委書記張琦曾作出批示,要求交警部門要向公眾加大共用單車的宣傳力度。在“三八婦女節”時,海口市交警支隊就聯合快兔出行和摩拜單車,開展了“三八”自行車騎行活動。

共用單車和城市管理之間的摩擦到底該如何“降溫”?共用單車究竟該如何管理?

不少地區結合本地實際,採取了不同的治理措施。如上海市在街頭增加非機動車停放區域,僅是從去年6月至年底,上海市已新增8000餘個非機動車泊位,同時市內部分收費停車點也對共用單車免費開放;深圳市則由交通部門牽頭,選取一批軌道網站及常規公交網站,按照相關標準規範設置自行車停放區,並對亂停亂放的用戶處以20元罰款。而共用單車運營方也想過各種措施來解決這一難題。如摩拜單車就設置了信用分級體系,違停兩次將被扣信用分,當用戶信用分低於80分時,下次使用單車的成本就會被提高,而舉報違停者將獎勵信用分。

海口市的相關部門又是如何管理呢?

據海口市交警支隊法宣科科員賀文昌介紹,目前海口市交警、市政市容委等部門已和多家共用單車企業進行接洽,但誰是具體的主管部門依舊尚未明確。對此,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公用管理處處長張鴻則表示,目前海口市多個部門均已表示將支持共用單車在海口的運營,“在沒有出臺規範管理機制與明確主管部門之前,我建議應由交警、城管部門以及各區政府進行齊抓共管,引導共用單車規範停放。”

記者隨後還採訪了海口市交通局、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兩部門相關負責人均表示對共用單車事宜並不瞭解。摩拜單車海口地區公關負責人符玲則介紹,目前其他城市對共用單車的管理一般為交警或城管部門,由當地市政府自行決定。

“磨合期”還需

公眾多些寬容

海南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徐豔晴對共用單車關注多時。她認為,共用單車想要良性發展,離不開政府、企業和公眾的三方合作。“要解決好亂停亂放問題,需要政府部門樹立更多的標牌指示、搭配相應的配套措施,也需要企業進行技術提升,通過更先進的手段監測單車的即時狀態。同時,我們還可以引入社會團體,通過志願者引導的方式,向市民更廣泛地宣傳。”

徐豔晴認為,當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每一個個體都需要更多的引導和制度的約束。就目前出現的單車人為損毀現象來看,總拿“素質”說事兒沒有多大用處,“公眾需要看到這是新生事物發展的必然過程。文明需要管理,制度需要完善,只有發現問題後積極應對,整個社會才會慢慢進步。”

共用單車屬於企業財物而非公物,那破壞它的行為是否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北京市正皓律師事務所律師賀雨真向記者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明確規定,“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主要包括警告、罰款和行政拘留。在地方政府針對共用單車出臺具體的指導意見前,城管和交警部門均可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目前全國已有不少惡意破壞共用單車而被行政拘留的案例。”賀雨真建議,企業也可以通過實名制進行管理。

“我更願意引導大家看到它在環保、便捷上的作用,在節約公共資源、優化資源配置的功效。”徐豔晴說,對待像共用單車這樣對社會有良性作用的新生事物,公眾還需給予更多的寬容和耐心對待。在專家們看來,共用單車這一新興事物的發展,是由多方因素決定的,它是否只是“曇花一現”,需要公眾用時間、用實踐來證明。

其中,OFO單車最實惠,押金99元,租金每小時僅需1元,校園用戶每小時僅為0.5元;快兔出行和摩拜單車押金均為299元,租金也均為每半小時1元。

據快兔出行和摩拜單車海口地區負責人介紹,兩款共用單車目前在海口的投放量分別為1萬輛和2萬輛,而OFO方面則未具體介紹投放數量。記者在註冊相關軟體後發現,快兔出行在海口城區覆蓋範圍最廣、最均勻,而OFO的軟體介面只提示附近有多少輛車,卻並不顯示車輛具體位置。

共用單車的

“新生”困惑

共用單車雖好,但新生事物的發展總會遇到重重阻撓。在國內其他城市,共用單車因亂停放被扣、單車車體無辜被毀等現象屢見不鮮,“該停何處”的困惑並不少見。有網友戲稱,共用單車不僅是公眾素質的“照妖鏡”,還是公共管理的“顯微鏡”。

記者在走訪時發現,因為缺少非機動車泊位,在海口國貿等地,不少共用單車均被隨意停放在樹邊、公車站旁。

“沒有足夠的停車位,那不就是逼著我隨便停放嘛?”海口市民劉先生現在就總為單車停放感到頭疼,他經常騎車轉一圈也找不到停車的位置,且有時停在免費的非機動車泊位上,還會有人跑來告知“要收費”。對此,劉先生頗感無奈,他認為不合理的城市道路規劃和沒有充足預留的非機動車泊位,是導致目前共用單車亂停放的關鍵所在。

根據記者調查,目前海口市民對共用單車的擔憂,主要集中在“占道亂停如何管理”“共用單車或許只是曇花一現”“押金是否有去無回”這3大方面,而矛盾最尖銳的當屬“占道停放”。

一邊是騎行者因“無處可停”而頭疼不已,一邊則是亂停亂放“刹不住車”讓城市管理陷入難題。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多家共用單車進駐海口後,“無樁停車”引發的亂停亂放現象確實慢慢出現,也有市民因社區附近通道被佔用等原因,而向城管部門進行投訴。

共用單車

究竟該如何管理

多家共用單車入駐海口之後,得到了各級部門的重視。省委常委、海口市委書記張琦曾作出批示,要求交警部門要向公眾加大共用單車的宣傳力度。在“三八婦女節”時,海口市交警支隊就聯合快兔出行和摩拜單車,開展了“三八”自行車騎行活動。

共用單車和城市管理之間的摩擦到底該如何“降溫”?共用單車究竟該如何管理?

不少地區結合本地實際,採取了不同的治理措施。如上海市在街頭增加非機動車停放區域,僅是從去年6月至年底,上海市已新增8000餘個非機動車泊位,同時市內部分收費停車點也對共用單車免費開放;深圳市則由交通部門牽頭,選取一批軌道網站及常規公交網站,按照相關標準規範設置自行車停放區,並對亂停亂放的用戶處以20元罰款。而共用單車運營方也想過各種措施來解決這一難題。如摩拜單車就設置了信用分級體系,違停兩次將被扣信用分,當用戶信用分低於80分時,下次使用單車的成本就會被提高,而舉報違停者將獎勵信用分。

海口市的相關部門又是如何管理呢?

據海口市交警支隊法宣科科員賀文昌介紹,目前海口市交警、市政市容委等部門已和多家共用單車企業進行接洽,但誰是具體的主管部門依舊尚未明確。對此,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公用管理處處長張鴻則表示,目前海口市多個部門均已表示將支持共用單車在海口的運營,“在沒有出臺規範管理機制與明確主管部門之前,我建議應由交警、城管部門以及各區政府進行齊抓共管,引導共用單車規範停放。”

記者隨後還採訪了海口市交通局、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兩部門相關負責人均表示對共用單車事宜並不瞭解。摩拜單車海口地區公關負責人符玲則介紹,目前其他城市對共用單車的管理一般為交警或城管部門,由當地市政府自行決定。

“磨合期”還需

公眾多些寬容

海南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徐豔晴對共用單車關注多時。她認為,共用單車想要良性發展,離不開政府、企業和公眾的三方合作。“要解決好亂停亂放問題,需要政府部門樹立更多的標牌指示、搭配相應的配套措施,也需要企業進行技術提升,通過更先進的手段監測單車的即時狀態。同時,我們還可以引入社會團體,通過志願者引導的方式,向市民更廣泛地宣傳。”

徐豔晴認為,當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每一個個體都需要更多的引導和制度的約束。就目前出現的單車人為損毀現象來看,總拿“素質”說事兒沒有多大用處,“公眾需要看到這是新生事物發展的必然過程。文明需要管理,制度需要完善,只有發現問題後積極應對,整個社會才會慢慢進步。”

共用單車屬於企業財物而非公物,那破壞它的行為是否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北京市正皓律師事務所律師賀雨真向記者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明確規定,“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主要包括警告、罰款和行政拘留。在地方政府針對共用單車出臺具體的指導意見前,城管和交警部門均可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目前全國已有不少惡意破壞共用單車而被行政拘留的案例。”賀雨真建議,企業也可以通過實名制進行管理。

“我更願意引導大家看到它在環保、便捷上的作用,在節約公共資源、優化資源配置的功效。”徐豔晴說,對待像共用單車這樣對社會有良性作用的新生事物,公眾還需給予更多的寬容和耐心對待。在專家們看來,共用單車這一新興事物的發展,是由多方因素決定的,它是否只是“曇花一現”,需要公眾用時間、用實踐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