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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觀察│看上去很“美”的共用汽車離我們還有多遠?

本文為約稿文章,作者:李治國

隨著共用單車在全國各大城市迅速鋪開,

共用汽車悄然進入人們的視野。

記者在蘋果手機的“APPstore”裡檢索“共用汽車”,立即就出現了TOGO、寶駕、有車、眾行EVPOP等共用汽車平臺。這眾多的共用汽車平臺也學習共用單車的發展模式,率先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型城市佈局,雖然投放車輛以及網點的數量有多有少,但是都已經在市場上引起了一定的反響。

近期,記者在上海實際走訪了一些共用汽車的網點,現場感受了一下共用汽車是不是只是看上去很“美”。

找車:數量還是太少

2月13日,一則名叫“摩拜汽車登陸魔都”網帖火遍朋友圈,共用汽車“TOGO”在文章裡宣佈,繼北京、深圳之後,正式落地上海,首批100輛全新smart已佈局上海各大時尚地標,包含上海大悅城、上海人民廣場、上海淮海路等地。

然而,當記者嘗試訂車時,卻發現網頁顯示“附近沒有可用網點車輛”,接下來搜索“接力用車”,也是顯示“附近無接力用車”。

對此,TOGO客服人員表示,首批100輛新車的確已在上海全部上線,不過,用戶端內顯示的車輛是使用者定位8公里以內的可用車輛。

僅僅投放了100輛車,對於有著千萬居民的大型城市來說,數量實屬杯水車薪。

EVcard運營人員介紹,截止到今年1月底,在上海已經佈局了2300多個網點,已經進入了全國23個城市,全國網點數量已經超過了3400個,全國累計投放車輛已經達到8400多輛,註冊會員已經達到了39萬多名。

“我們投放車輛的數量雖然一直在增長,但是與使用者實際需要比,還是差距很大的。” EVcard運營人員表示。

計費:里程結合時間計費

據瞭解,“TOGO”採取的是“分時租賃”的方式,即里程結合時間計費。時長費在日間(7:00-21:00)為0.35元/分鐘;夜間(21:00-7:00):0.02元/分鐘,而里程費則是1.98元/公里,每0.1公里結算。“TOGO”起步價為15元,其中包含30分鐘時長費。

還車方面,“TOGO”採用自由還車模式,只需將車停在任何一個合法指定的停車點即可還車。

不過,若在TOGO網點運營範圍之外還車,將按照距離最近網點的直線距離收取還車服務費。具體為,按照還車位置距離最近網點,每1公里收取5元還車服務費,25元封頂,還車位置距離最近網點不得超過20公里。

記者查閱了其他幾個共用汽車平臺,發現計費方式雖然多少有點區別,但是總體計費額度沒有太大差距。

EVcard的運營方——上海國際汽車城新能源汽車運營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曹光宇告訴記者,

EVcard已經在上海遠郊崇明布點,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目前從上海市中心人民廣場到崇明城橋鎮,駕車需2個半小時,打車費估計在350元(據百度地圖測算),而用EVCARD費用在75元左右;若從城橋鎮到陳家鎮(東灘濕地景區所在地),駕車需1小時左右,打車費估計在120-130左右(按崇明當地計程車計費),而用EVCARD費用只要30元左右,如果四人租車前往則人均費用更低只要 7.5元/人,甚至比乘公車的 9元/人還便宜。

責任:用戶承擔,自行處理相關罰單

與共用單車不同,共用汽車在使用中可能會遇到多種交通問題,一旦遇到交通事故應該如何解決呢?

實際上,各個共用單車平臺在使用規則中,對“網店取車”、“服務車型以及費用”、“保險以及理賠”、“事故處理”、“違章罰款”等等都有著詳盡的規定。

EVcard就明確規定:“若會員在使用EVCARD車輛期間發生違章情況,EVCARD將短信或電話提醒會員,會員須自行負責繳納罰款、清除違章記分。”

記者從TOGO官網瞭解到,用戶應為車輛租賃期間產生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無論是否由用戶本人造成),並應主動予以處理。交通違法以各地交警部門(包括但不限於各地交管部門及相關網站等)查實的記錄為准。TOGO方面在查詢或收到用戶未處理罰單後,會以短信、郵件、電話方式通知使用者在規定期限內予以處理。客戶收到TOGO的違法處理通知後需要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前往交管部門處理罰單事宜。另據瞭解,如果用戶出現事故意外等,TOGO 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除了為每台車輛購置了保險保障外,TOGO 還配有專業的團隊專門負責配合用戶處理此類業務。

有鑒於共用汽車在使用中會遇到多種問題,所以消費者在使用共用汽車之際,首先要把共用汽車平臺的各種管理規定查閱清楚。

思考:還有哪些障礙需要清除

實際上,在“共用”概念火爆之前,早在2013年,EVcard的運營方上海國際汽車城新能源汽車運營服務有限公司就已經成立,並在當年年底開始設置第一個網點。記者瞭解到,上海也把電動汽車分時租賃作為城市多層次公共交通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認為其經濟、便利、環保等優勢將為社會帶來積極作用,而其多元化的創新商業模式也將推進電動汽車的市場化應用。

如今,“共用經濟”概念的風行,讓EVcard等共用汽車平臺走到了“風口”上。但是,汽車分時租賃或者說“共用汽車”目前還很難像共用單車一樣,能夠瞬間風行。

首先,車輛數量問題是一個兩難選擇。一度用車創始人、CEO王楊表示,大中城市的限行政策,以及買車、養車成本越來越高,城市停車位飽和等問題,激發了公眾對共用汽車的需求,一度用車曾做過調查,北京的市場需求量至少1萬台共用汽車,而目前只有幾百台車;但是另一方面,汽車配置多了出現閒置。因此,網點設置、車輛配備數量十分考驗運營公司管理能力。即便是運營時間最長的EVcard,根據其規劃,到2018年,全國總體運營車輛也僅能達到15萬輛的規模。

其次,運營成本也是各個平臺的困擾之一。與共用單車不同,共用汽車是重資產模式,一度用車副總經理Andy表示,一度用車的奇瑞EQ電動車購買價格在5萬左右,100台就是500萬,因此加大車輛投放就意味著消耗大量資金。此外,充電費、人工費、車輛維護保養等等,“運營加維護費用占去三分之一的成本。”

第三,停車難是用戶的最大困擾。與找車難相對應的就是停車難。眾所周知在大型城市,停車一直是難以解決的頭疼問題,尤其是共用汽車均為電動汽車,根據各個共用汽車平臺規定,用戶一般必須停在指定的停車地點,否則汽車就沒辦法充電,所以使用者往往遇到這樣的情況:或者充電樁都佔用著,或者根本找不到合適的充電樁。更為麻煩的是,好不容易把車停下了,停車地點距離使用者的家庭或者單位又太遠,這又為用戶出行增加了出行的負擔。

此外,信用體系不健全、法律制度不完備,也是困擾汽車共用乃至汽車租賃發展的“絆腳石”。眼下國內汽車租賃業中,騙租、騙盜、逾期不還車、租金無法收回、超出約定範圍行駛等行為司空見慣。

專家表示,對於不少消費者來說,共用汽車還屬於新鮮事物,大多沒有嘗試過,要結合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需要,聚焦市民需求突出的重點區域開展試點示範;營造良好輿論環境。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發展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業的宣傳,讓社會各界多瞭解,讓社會資本多參與,形成良好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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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比乘公車的 9元/人還便宜。

責任:用戶承擔,自行處理相關罰單

與共用單車不同,共用汽車在使用中可能會遇到多種交通問題,一旦遇到交通事故應該如何解決呢?

實際上,各個共用單車平臺在使用規則中,對“網店取車”、“服務車型以及費用”、“保險以及理賠”、“事故處理”、“違章罰款”等等都有著詳盡的規定。

EVcard就明確規定:“若會員在使用EVCARD車輛期間發生違章情況,EVCARD將短信或電話提醒會員,會員須自行負責繳納罰款、清除違章記分。”

記者從TOGO官網瞭解到,用戶應為車輛租賃期間產生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無論是否由用戶本人造成),並應主動予以處理。交通違法以各地交警部門(包括但不限於各地交管部門及相關網站等)查實的記錄為准。TOGO方面在查詢或收到用戶未處理罰單後,會以短信、郵件、電話方式通知使用者在規定期限內予以處理。客戶收到TOGO的違法處理通知後需要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前往交管部門處理罰單事宜。另據瞭解,如果用戶出現事故意外等,TOGO 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除了為每台車輛購置了保險保障外,TOGO 還配有專業的團隊專門負責配合用戶處理此類業務。

有鑒於共用汽車在使用中會遇到多種問題,所以消費者在使用共用汽車之際,首先要把共用汽車平臺的各種管理規定查閱清楚。

思考:還有哪些障礙需要清除

實際上,在“共用”概念火爆之前,早在2013年,EVcard的運營方上海國際汽車城新能源汽車運營服務有限公司就已經成立,並在當年年底開始設置第一個網點。記者瞭解到,上海也把電動汽車分時租賃作為城市多層次公共交通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認為其經濟、便利、環保等優勢將為社會帶來積極作用,而其多元化的創新商業模式也將推進電動汽車的市場化應用。

如今,“共用經濟”概念的風行,讓EVcard等共用汽車平臺走到了“風口”上。但是,汽車分時租賃或者說“共用汽車”目前還很難像共用單車一樣,能夠瞬間風行。

首先,車輛數量問題是一個兩難選擇。一度用車創始人、CEO王楊表示,大中城市的限行政策,以及買車、養車成本越來越高,城市停車位飽和等問題,激發了公眾對共用汽車的需求,一度用車曾做過調查,北京的市場需求量至少1萬台共用汽車,而目前只有幾百台車;但是另一方面,汽車配置多了出現閒置。因此,網點設置、車輛配備數量十分考驗運營公司管理能力。即便是運營時間最長的EVcard,根據其規劃,到2018年,全國總體運營車輛也僅能達到15萬輛的規模。

其次,運營成本也是各個平臺的困擾之一。與共用單車不同,共用汽車是重資產模式,一度用車副總經理Andy表示,一度用車的奇瑞EQ電動車購買價格在5萬左右,100台就是500萬,因此加大車輛投放就意味著消耗大量資金。此外,充電費、人工費、車輛維護保養等等,“運營加維護費用占去三分之一的成本。”

第三,停車難是用戶的最大困擾。與找車難相對應的就是停車難。眾所周知在大型城市,停車一直是難以解決的頭疼問題,尤其是共用汽車均為電動汽車,根據各個共用汽車平臺規定,用戶一般必須停在指定的停車地點,否則汽車就沒辦法充電,所以使用者往往遇到這樣的情況:或者充電樁都佔用著,或者根本找不到合適的充電樁。更為麻煩的是,好不容易把車停下了,停車地點距離使用者的家庭或者單位又太遠,這又為用戶出行增加了出行的負擔。

此外,信用體系不健全、法律制度不完備,也是困擾汽車共用乃至汽車租賃發展的“絆腳石”。眼下國內汽車租賃業中,騙租、騙盜、逾期不還車、租金無法收回、超出約定範圍行駛等行為司空見慣。

專家表示,對於不少消費者來說,共用汽車還屬於新鮮事物,大多沒有嘗試過,要結合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需要,聚焦市民需求突出的重點區域開展試點示範;營造良好輿論環境。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發展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業的宣傳,讓社會各界多瞭解,讓社會資本多參與,形成良好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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