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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範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管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

結合我縣有關學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70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三、招聘計畫及崗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熱愛教育事業,志願服務農村教育,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勤懇敬業,樂於奉獻。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黨紀處分影響期未滿、尚未解除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不得報名應聘。

(二)具體計畫及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四、招聘程式

(一)資訊發佈

招聘公告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和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茶陵縣教育局網向社會公開發佈,公告時間不少於七個工作日。

茶陵縣政府門戶網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茶陵縣教育局網

各環節招聘資訊在茶陵縣教育局網向社會公開發佈。

(二)報名

1、時間:自招聘公告發佈之日起至 5月24日17:00止,屆時關閉報名系統。

2、方式:採用網上報名方式,5月23日~5月24日可接受現場報名。

3、要求:應聘人員登陸茶陵縣教育局網填報有關資訊,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資訊必須真實有效,不得惡意註冊報名資訊、擾亂報名秩序,

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

上述資料影本按順序整理,資料不齊不予受理,未按時提供相關資料進行現場確認的,報名無效。

(三)資格審查

1、時間:5月25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地點:茶陵縣教育局人事股(檔案室)。

3、方法:招聘領導小組集中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考試。

(四)考試

1、考試方式:採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均採用百分制。

(1)筆試:

①筆試時間:5月27日(星期六)。

②筆試地點:茶陵縣雲陽中學(茶陵縣城炎帝中路)。

③筆試內容:時事政治、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學基本理論、新課程理念等綜合知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

崗位招聘計畫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畫。

(2)面試:筆試結束後,進行面試。根據該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畫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入圍面試最後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面試前應聘人員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資格時,不進行遞補。

招考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於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①面試時間、地點:筆試結束後登陸茶陵教育資訊網查詢。

②面試內容:崗位12、崗位16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試,其他崗位為說課。

2、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捨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計畫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施。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公示期內提出複檢,複檢只進行一次,以複檢結論為准。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複查。

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者,可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但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茶陵縣教育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調查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5年。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資訊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監督電話:茶陵縣紀委派出教育局紀檢組 0731-22063823。

六、諮詢電話

政策、網路技術諮詢電話:0731-22029078,0731-25245310。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茶陵縣教育局

2017年5月11日

根據該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畫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入圍面試最後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面試前應聘人員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資格時,不進行遞補。

招考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於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①面試時間、地點:筆試結束後登陸茶陵教育資訊網查詢。

②面試內容:崗位12、崗位16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試,其他崗位為說課。

2、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捨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計畫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施。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公示期內提出複檢,複檢只進行一次,以複檢結論為准。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複查。

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者,可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但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茶陵縣教育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調查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5年。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資訊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監督電話:茶陵縣紀委派出教育局紀檢組 0731-22063823。

六、諮詢電話

政策、網路技術諮詢電話:0731-22029078,0731-25245310。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茶陵縣教育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