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超載背後,滿是船民辛酸淚
5月5日開始,長江一線水域14家海事機構首次開展聯動執法,重點整治水上運輸6項突出違法行為,其中,就包括砂石船舶超載運輸。
客觀來說,在長江超載運輸可謂屢見不鮮,這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從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角度來看,治超無可指摘。既然超載風險極大,可為什麼很多船主明知違規,卻置自身安全於不顧貿然超載呢?
據岳陽籍自卸船船主王老闆說,有一趟在岳陽樓水域被岳陽海事局抓到,
總有人說是利益驅使船主們冒險,但王老闆說這是生存所迫。
打個比方,一條2-3千噸的自卸舶,
為了生存,船主們只能靠超載多出來的那1到2百噸貨物獲得微薄利潤。使得超載才勉強能維持生存,海事兩頭抓,抓到後被罰等於一個月白做。如果不超載,沒有利潤空間。如果停運,船員開支,船舶費用等每天開支巨大,虧損更大。
如果單從罰款來處理船主,永遠只會出現天天抓,天天超載的貓捉老鼠的遊戲,甚至罰款淪為部分人攫取利益的手段,
只有行業健康發展,超載問題才會從根本上解決。
希望有關部門能聽到船民呼聲,對港口建設費、船舶港務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予以減免。鑒於當前內河航運市場普遍面臨的生存壓力,應從政策上幫助船民渡過難關,將港口建設費、船舶港務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
另一方面對過駁費、碼頭綜合服務費等市場經營服務性收費予以規範。雖然碼頭綜合服務費、過駁費等費用,表面上是由市場決定的經營服務性收費,但由於壟斷等情況的存在,船民往往沒有議價權,“人家要多少,就得給多少”。
在眼下航運業千瘡百孔,民不聊生的行情下多聽聽船民的想法,多瞭解船民的生存困境,進而有針對性地出臺相關政策,做到標本兼治,扶植內河航運,切實保障船民的利益,相信不再會有船主為了生存去違法超載。
在眼下航運業千瘡百孔,民不聊生的行情下多聽聽船民的想法,多瞭解船民的生存困境,進而有針對性地出臺相關政策,做到標本兼治,扶植內河航運,切實保障船民的利益,相信不再會有船主為了生存去違法超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