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都嚮往三妻四妾的生活,可卻不知古代隨便納妾要坐牢
文/寂寞的紅酒
三妻四妾,是我國古代特有的一種婚姻制度。這種制度不知羨煞了多少男人,無數男人幻想著穿越回古代,過一把鶯環燕繞、左擁右抱的美妙生活。不過理想是豐滿的,
我國古代男尊女卑,女人地位低下,因此出現了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
我國古代禮教森嚴,娶妻納妾都有嚴格的規定,誰也不能亂了禮法。哪怕皇上雖然貴為天子,
王公貴族和達官顯貴比不了皇上,但也有納妾的權利,不過納妾數量有嚴格的限制。漢朝規定卿大夫一妻二妾,庶人一夫一婦,意思就是說士大夫可以納兩名侍妾,
唐朝對納妾數量有了一定的放寬,唐朝規定親王可納妾十二個,郡王以及一品官十個,依次遞減,
明朝時期,禮法更加森嚴,納妾也變得越來越難。大明的郡王只能納妾兩名,除非沒有子嗣才能再納。王公子弟尚且如此,平民百姓可想而知。這是禮法,也是律法。你要真敢和律法對抗,那就等著受處罰吧。唐朝律法規定,“有妻再娶者徒一年,
直到元代,為增加人口數量,促進人口繁衍和百姓傳宗接代,才允許普通百姓納妾,不過只有四十以上沒有子嗣的才允許納一名妾室。當然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雖然不能隨意納妾,但富人和士紳卻以娶“外宅”,收“通房丫頭”等形式來規避禮法和律法,類似於現在的養小三和養小蜜,所以說古人的智慧不可小瞧。
但富人和士紳卻以娶“外宅”,收“通房丫頭”等形式來規避禮法和律法,類似於現在的養小三和養小蜜,所以說古人的智慧不可小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