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回事?阜陽一小夥“只不過是群發短信”,被判刑三年!
2016年6月2日,在阜城人民西路金茂廣場附近,一輛汽車來回移動。
看上去,這輛車沒有什麼異樣。可在它的尾部出現的一條天線,顯得有些“不同尋常”。
在車輛緩慢移動的過程中,人群裡的手機用戶,不約而同地收到了一條短信,“銀行專業無抵押信用貸款,額度2—50萬元,無需擔保,最快1天放款,聯繫電話:139xxxxxxx(何經理)”。
這條短信,就是從這輛車上發送出去的,它是一個移動的“偽基站”。直到警車的到來,才結束了這次的短信群發。警方在該輛車上繳獲“偽基站”一台。
為拓展業務,利用“偽基站”群發短信
車上的司機小何頓時傻了眼,自己正在“拓展業務”,怎麼引來了員警?
小何是一位90後小夥,大學畢業後就職於合肥一家信貸公司。眼看著身邊的同行,業務做的風生水起,小何紅了眼。於是,小何隻身一人來到了阜陽,拓展公業務。
剛開始,他穿梭於各個社區,散發宣傳單、張貼小廣告。可他的辛苦,卻沒有換來業務。正當他一籌莫展時,
小何將發射地選擇在了人民路一帶,這裡人群密集,發射效果好。幾次下來,小何嘗到了甜頭,發完短信做成了五六單生意,
殊不知,他的行為,已被阜陽移動公司偽基站監控平臺監控著。當他出現在金茂廣場時,工作人員聯合無線電管委會,以及市公安局相關人員攜帶測試終端設備,開始了現場蹲點排查,一邊開車一邊發送短信的小何被逮個正著。
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不就群發短信嗎,
怎麼還犯了法了呢?
想不通?
來看看檢測資料。
自2016年5月6日至6月2日,他累計共發送資訊12次,
小何利用“偽基站”設備干擾公用電信網路信號,強行向不特定手機用戶發送非法短信,破壞正常電信秩序,影響電信正常營運,危害公共安全,擾亂市場秩序,他的行為已涉嫌破壞公用電信設施。
資料圖
近日,潁州區人民法院審理了該案。站在被告席上的小何,面對法官的詢問,說話支支吾吾。帶著夢想來到阜陽的他,竟然將自己送上了法庭,還犯了如此嚴重的罪行,他低下頭表示懺悔。
經審理,法院判決小何犯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他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並告訴法官,要接受這個沉痛的教訓,再不會投機取巧。
潁州晚報記者 楚楠楠 通訊員 王黎明
他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並告訴法官,要接受這個沉痛的教訓,再不會投機取巧。潁州晚報記者 楚楠楠 通訊員 王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