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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案件打擊成效四年全省第一 溫州守護碧水藍天用重典

溫州甌海剿劣用上“走航式測水儀”

5月20日,溫州市公安局啟動了為期一個月的“剿劣二號行動”,

圍繞20個省控、市控、縣控劣Ⅴ類水質斷面所在河道,重點打擊偷排漏排等環境污染犯罪行為。這是今年以來,溫州市公安局第二次為護航剿劣組織專項行動。

近年來,面對環境違法案件多發趨勢,溫州不斷加大執法力度。“溫州剿劣任務較重,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的統一領導下,溫州公安部門堅持零容忍、零懈怠,嚴打環境污染犯罪,

有效阻斷劣水源頭,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溫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長羅傑說。市公安局成立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支隊以來,執法部門對環境犯罪的查處更加及時、有效。2016年至今,全市共破獲食品藥品和環境污染案件581起,打擊處理犯罪嫌疑人1715人,相較以往均有顯著提高。據省公安廳統計,溫州環境污染案件打擊處理數連續三年占全省四分之一,打擊成效連續四年居全省第一。

3月24日,樂清市公安、環保等部門,聯合突擊檢查柳市鎮智廣東路柳丁廠,發現廠內廢水向外直排。經檢測,外排水樣中銅含量超標10倍以上,涉嫌嚴重污染環境。公安部門當場固定證據、控制嫌疑人。目前,該廠陳某某等3人已被依法刑拘。

這種聯合執法在溫州已經成為常態。同時,為理順聯合執法機制,加大對環境污染案件的打擊力度,溫州市公安局會同環保、水利等部門,

制定《涉水環境污染犯罪刑事案件移送有關規定》等文件,讓行刑銜接更具可操作性,極大提升了聯動執法效率。“我們接到舉報線索後,公安部門會同時介入,只要現場初檢指標達到入刑條件,直接轉為刑事立案,當場扣押人員、封存物證,對環境污染犯罪的威懾力大大增強。”溫州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蔡克說。

在全市配備723名市、縣、鄉三級“河道警長”的基礎上,溫州市公安局還提出“四個一律”問責要求,

將執法保障向前端延伸,並成立專項督導組,嚴查隱患排查不徹底、案件偵辦不力等現象。不僅如此,公安、環保部門還定期舉行聯合學習培訓,邀請市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和環保專家等講授專業知識,提高公安、環保部門執法人員的業務水準和辦案能力。

溫州還對各縣(市、區)年度移送公安機關的環境污染案件數量進行考核,並與年度評優相掛鉤;市檢察院則加大了偵查監督力度,

一旦發現行政執法部門未及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或對案件進行降格處理,將及時啟動立案監督程式。

一系列高壓措施下,2016年,溫州全市查處環境污染案件數量達到300起,環保部門移送公安機關的案件數達172起。今年一季度,全市查處環境污染案件94起,為全省最多;共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96人,其中刑拘1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