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冤案讓李世民懊悔不堪,開創一個新制度,結果導致更多冤案
不管是在古代還是現代,制度改革要想成功,首先需要一套合理的改革方案,其次需要嚴格的執行過程,二者缺一不可,有時候後者甚至比前者還要重要。人常說,行勝於言,同樣的道理,
一千多年前的唐代,就發生過一場因為執行過程不嚴謹而失敗的制度改革。
改革源於一起冤案。貞觀初年,有個叫李好德的人,因為在公共場合宣講妖惑之言而被抓了起來。大理丞張蘊古就此事向太宗求情,
《貞觀政要·刑法》中對此事有詳細記載,但最後一處確有不妥,
但不管怎樣,太宗的確是冤殺了張蘊古。
新制度很快公佈於世:以後在京城判死刑的,必須在兩日內進行五次複奏;地方判死刑的要複奏三次。此外,在複審時,對於本應處死,但情有可原的罪犯,應當錄狀上奏。
事情發展到這裡,本應是一個美滿的結局。歷史課本上提到此事,
這些斷章取義之辭,實在是令人扼腕。很多人都沒有看到這些制度的後果是什麼,究竟運行得如何,只是一股腦地吹捧。
那麼後果究竟怎樣呢?
真相是這些制度並沒有起到作用。
真相就是,在張蘊古被冤殺之後,所有的官員都引以為戒,踐行“寧可錯殺也不錯放”的執法理念。對於他們來說,張蘊古為犯人求情被殺,是一個血淋淋的教訓。而所謂的“五複奏”制度,不過是一套程式罷了。
死刑犯數量急劇上升,太宗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向大理卿劉德威詢問原因,德威回答,以往官員輕罪重罰減三等,重罪輕罰減五等,如今輕罪重罰則無罪,重罪輕罰是大罪,這是死刑犯急劇增加的根源。太宗聽罷恍然大悟。
應該說,太宗用屠刀親手抹殺了自己的仁政理念。張蘊古獲死,真正的後果不是制度的完善,而是官員不敢再輕易出罪,使得很多不應入罪的入罪,增加了冤案。貞觀六年的幾百名死刑犯,中間有多少是被冤者,不得而知。這樣來看,貞觀六年唐太宗縱囚,或許是他為了挽回過失而上演的一場大戲。
為臣難,為君亦不易。其實太宗已經做到了所能做的一切,但無奈封建時代,縱有追悔,又無所及。縱觀整個古代,皇權永遠都淩駕於法權之上,這才是冤案屢屢發生的根本。所以,依法治國是好事,但治國者要先守法。
而所謂的“五複奏”制度,不過是一套程式罷了。死刑犯數量急劇上升,太宗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向大理卿劉德威詢問原因,德威回答,以往官員輕罪重罰減三等,重罪輕罰減五等,如今輕罪重罰則無罪,重罪輕罰是大罪,這是死刑犯急劇增加的根源。太宗聽罷恍然大悟。
應該說,太宗用屠刀親手抹殺了自己的仁政理念。張蘊古獲死,真正的後果不是制度的完善,而是官員不敢再輕易出罪,使得很多不應入罪的入罪,增加了冤案。貞觀六年的幾百名死刑犯,中間有多少是被冤者,不得而知。這樣來看,貞觀六年唐太宗縱囚,或許是他為了挽回過失而上演的一場大戲。
為臣難,為君亦不易。其實太宗已經做到了所能做的一切,但無奈封建時代,縱有追悔,又無所及。縱觀整個古代,皇權永遠都淩駕於法權之上,這才是冤案屢屢發生的根本。所以,依法治國是好事,但治國者要先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