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中之房,來看看這三位墓主的拔步床
傳統宮中的御用床制為何,目前無實物或文獻可資參考,但明太祖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命儒臣劉三吾所編的《禮制集要》規定“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冠婚喪祭之儀,服舍器用之制,
明 陶制明器床 廖紀墓出土 | 源於《紫禁城》
明 石質明器床 張文錦墓出土 | 源於《紫禁城》
明 石質明器床 張文錦夫人墓出土 | 源於《紫禁城》
1960年代出土的河北阜城明代廖紀墓,其隨葬陶制明器有轎乘、鼓樂、儀仗、廳堂、臥室、廚房及各項生活用品等,其中有一張床。此床頂厚重,兩端翹頭,出簷的門楣如木構建築闌額般分設四垂拱,隔出五朵補間鋪作,與頂間並雕飾海棠式開光。床下設底座,隱約可見彭牙三彎腿,
1982年四川銅梁出土明代嘉靖、萬曆時期的張文錦夫婦合葬墓,
明 唐三彩明器床 美國加州三藩市中國古典傢俱博物館藏 | 源於《紫禁城》
明 唐三彩明器床 美國加州三藩市中國古典傢俱博物館藏 | 源於《紫禁城》
金代 墓室浮雕壁畫中的(房)或(床) 山西孝義出土 | 源於《紫禁城》
1990年代美國加州三藩市中國古典傢俱博物館(Museum of Classical Chinese Furniture)搜羅頗豐,除了明清之際的各式傢俱外,也有不少陶制明器,其中有標識為明代唐三彩的“床”,該學會的研究指出,明代的“床”即使外形略有不同,卻具備共同的特點—高升的床板,如木構建物的屋頂及外牆,正面出入口兩邊的槅扇門,有些設兩重門,中間留出廊廡。因而開創出一種“房中之房”,或稱“屋中之房”(creating a room within a room)。據其研究,山西孝義出土之金代墓室浮雕壁畫中,由槅扇門之外向內平視墓主活動所得的“寢房一瞥”,也就是從整體建築物正面望去的縮影,或即而後屋床一體之濫觴、寢床建築化之原由。該文所舉之例有正德十一年(1516年)明器床和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明器床等,兩例儀衛導從的起始處都是墓主如屋宇般的寢床,左右的廂房亦如建築中的護龍。前者的床制甚至在出簷之下設四根圓形立柱,具體營造出建築物中的前廊。此“屋中之房”的床制,其形制與雕飾與近代南洋地區一家古董店所販賣的佛龕倒是相當接近,只是後者內部放空,無床板之設置而已。在西方學者的眼中,這就是五六百年的時間與空間之距離,是“禮失求諸野”的樣板。而兩者之不同,僅在一為人所使用,一為神佛所常駐。該文未記上述兩例之出土地點,但其封閉厚重、寢床建築化之制,推測應與廖紀、張文錦夫婦等系出同源,出自北方或西北地方。
明正德十一年 陶質明器床及儀衛導從(局部) 上海博物館藏 | 源於《紫禁城》
明嘉靖三十七年 陶質明器床及儀衛導從 上海博物館藏 | 源於《紫禁城》
馬來西亞一古董店販賣的佛龕 | 源於《紫禁城》
回顧前述“拔步床”的三位墓主,朱檀是封國山東的藩王,王錫爵是一品內閣首輔,潘允征本身僅為九品“光祿寺掌鹽監事”,三者品秩差距懸殊。支架式的寢床乍看幾無分軒輊,但仔細觀察,其中王錫爵床制之門柱帶圓形柱礎,設門額,頂板下之門楣三開光等較為特別。與朱檀和潘允征之床制有繁簡之分。潘允征為品官之末,形制簡略。朱檀則雖身為明太祖第十子魯王,但薨於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是《禮制集要》定制前五年,故可知其時尚未有制。明初定都南京,禮制未定之前極為可能就以江南地區的傳統床制為重。明成祖永樂十九年(1421年)遷都北京後,服舍器用之制仍依禮制各有等差,但也可能因地制宜,將北方或西北地方封閉厚重的床制納入品官床制,這也解釋了同為一品官員的廖紀與王錫爵二人床制雖皆具建築特徵,但一南一北,通暢寬敞的支架式床制與封閉厚重的床制同時並存,而北方地區包括傳統宮中的御用床制仍以封閉厚重之式為主。
明 唐三彩明器床 美國加州三藩市中國古典傢俱博物館藏 | 源於《紫禁城》
金代 墓室浮雕壁畫中的(房)或(床) 山西孝義出土 | 源於《紫禁城》
1990年代美國加州三藩市中國古典傢俱博物館(Museum of Classical Chinese Furniture)搜羅頗豐,除了明清之際的各式傢俱外,也有不少陶制明器,其中有標識為明代唐三彩的“床”,該學會的研究指出,明代的“床”即使外形略有不同,卻具備共同的特點—高升的床板,如木構建物的屋頂及外牆,正面出入口兩邊的槅扇門,有些設兩重門,中間留出廊廡。因而開創出一種“房中之房”,或稱“屋中之房”(creating a room within a room)。據其研究,山西孝義出土之金代墓室浮雕壁畫中,由槅扇門之外向內平視墓主活動所得的“寢房一瞥”,也就是從整體建築物正面望去的縮影,或即而後屋床一體之濫觴、寢床建築化之原由。該文所舉之例有正德十一年(1516年)明器床和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明器床等,兩例儀衛導從的起始處都是墓主如屋宇般的寢床,左右的廂房亦如建築中的護龍。前者的床制甚至在出簷之下設四根圓形立柱,具體營造出建築物中的前廊。此“屋中之房”的床制,其形制與雕飾與近代南洋地區一家古董店所販賣的佛龕倒是相當接近,只是後者內部放空,無床板之設置而已。在西方學者的眼中,這就是五六百年的時間與空間之距離,是“禮失求諸野”的樣板。而兩者之不同,僅在一為人所使用,一為神佛所常駐。該文未記上述兩例之出土地點,但其封閉厚重、寢床建築化之制,推測應與廖紀、張文錦夫婦等系出同源,出自北方或西北地方。
明正德十一年 陶質明器床及儀衛導從(局部) 上海博物館藏 | 源於《紫禁城》
明嘉靖三十七年 陶質明器床及儀衛導從 上海博物館藏 | 源於《紫禁城》
馬來西亞一古董店販賣的佛龕 | 源於《紫禁城》
回顧前述“拔步床”的三位墓主,朱檀是封國山東的藩王,王錫爵是一品內閣首輔,潘允征本身僅為九品“光祿寺掌鹽監事”,三者品秩差距懸殊。支架式的寢床乍看幾無分軒輊,但仔細觀察,其中王錫爵床制之門柱帶圓形柱礎,設門額,頂板下之門楣三開光等較為特別。與朱檀和潘允征之床制有繁簡之分。潘允征為品官之末,形制簡略。朱檀則雖身為明太祖第十子魯王,但薨於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是《禮制集要》定制前五年,故可知其時尚未有制。明初定都南京,禮制未定之前極為可能就以江南地區的傳統床制為重。明成祖永樂十九年(1421年)遷都北京後,服舍器用之制仍依禮制各有等差,但也可能因地制宜,將北方或西北地方封閉厚重的床制納入品官床制,這也解釋了同為一品官員的廖紀與王錫爵二人床制雖皆具建築特徵,但一南一北,通暢寬敞的支架式床制與封閉厚重的床制同時並存,而北方地區包括傳統宮中的御用床制仍以封閉厚重之式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