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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遭受家暴後的隱忍不是忍,你為什麼不離婚?

曾經看到一個新聞,在新鄉衛輝,一個丈夫在酒後毒打妻子,甚至殘忍的將妻子的雙眼挖掉,她雙目失明,雙手也失去知覺。

仁慈只會成為握在別人手裡的利劍

提起事發當天發生的一切,小平至今心有餘悸。結婚15年,候小平和丈夫王保江生了三個孩子,一旦喝了酒後,就像變了個人似的。對她拳打腳踢,就連自己的老父親都不放過。多次遭丈夫毒打 她選擇忍氣吞聲由於生活相對封閉,生性善良的候小平此前儘管多次遭到丈夫毒打,

但一直不願意離婚,直到這場悲劇的發生。候小平至今仍然想不通,自己對丈夫的一忍再忍 ,對孩子的眷戀為什麼會換來丈夫如此的毒手。

在這裡我只想說一次次的原諒以為能獲得好的對待,沒想到仁慈成為握在別人手裡的利劍

婚姻的選擇權都在當事人,

但是對婚姻的盲目妥協往往會有很多後遺症。變本加厲多源於縱容,更可怕是,既不離婚,還要把這種妥協歸咎於家庭的完整和為兒女做出的犧牲。我見過很多在婚姻中苟延殘喘的夫妻,經常和子女念叨:要不是為了你,我當初早就離婚了·····每每此時,便是子女最無法承受之重。我們都無法承受最親的人說自己毀掉了她的一生。

我覺得現在很多父母雖偉大艱辛,但不乏自私,試圖用自己的不幸婚姻道德綁架子女。首先父輩的婚姻哪怕不幸也不是子女造成的,雙方如果不具備相敬如賓的能力可以選擇離婚,但是不能把這種不幸加以傳承,父母有責任和義務給孩子提供較為溫馨和諧的家庭環境。

如果不能,也應勞燕分飛各自安好。

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婚姻之事,合則聚,不和則散。

人生不能重來,我們都有權利選擇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