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遭受家暴後的隱忍不是忍,你為什麼不離婚?
曾經看到一個新聞,在新鄉衛輝,一個丈夫在酒後毒打妻子,甚至殘忍的將妻子的雙眼挖掉,她雙目失明,雙手也失去知覺。
仁慈只會成為握在別人手裡的利劍
提起事發當天發生的一切,小平至今心有餘悸。結婚15年,候小平和丈夫王保江生了三個孩子,一旦喝了酒後,就像變了個人似的。對她拳打腳踢,就連自己的老父親都不放過。多次遭丈夫毒打 她選擇忍氣吞聲由於生活相對封閉,生性善良的候小平此前儘管多次遭到丈夫毒打,
在這裡我只想說一次次的原諒以為能獲得好的對待,沒想到仁慈成為握在別人手裡的利劍
婚姻的選擇權都在當事人,
我覺得現在很多父母雖偉大艱辛,但不乏自私,試圖用自己的不幸婚姻道德綁架子女。首先父輩的婚姻哪怕不幸也不是子女造成的,雙方如果不具備相敬如賓的能力可以選擇離婚,但是不能把這種不幸加以傳承,父母有責任和義務給孩子提供較為溫馨和諧的家庭環境。
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婚姻之事,合則聚,不和則散。
人生不能重來,我們都有權利選擇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