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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打電話要扣分罰款,為什麼玩手機只是罰款?交警這樣回應!

最近有個男車主爆料,自己開車打電話被罰款50元扣2分,而當時有個女車主通過手機看網頁卻只罰款50元,覺得這樣不公平。

有些車主覺得開車看網頁應該罰款更重,畢竟眼睛是不看路面的,基本上就是“盲駕”但為什麼打電話罰得重,而看網頁或語音聊天卻更輕呢?

交警回應,通過交通法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如開車時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要處50元罰款、扣2分的處罰。

而女車主觸犯的是另一條交通法規定:駕駛機動車時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違法者將處以50元罰款。

所以雖然2位車主都是在玩手機,不過行為不一樣,處罰就會不一樣,交警都是按交通法條例來處罰的。

根據專家多次實驗測試,當司機開車時,從眼睛看到異常路況,然後大腦做出反應,再指揮腿腳刹車,到車輛完成刹車,這個過程大概需要0.7秒,如果車輛的行駛速度為60公里,那麼0.7秒就會行駛11米。

但是看一眼手機網頁或聊天記錄,最短都要2-3秒鐘的時間,這段時間就相當於車輛盲駕50米,加上反應速度和刹車距離,所以出事故概率很大。

所以開車看手機比開車打電話更危險,但不管哪種情況,這些行為都是不安全的,在非必要的情況下,大家開車都不要理會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