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教你如何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作者:邱鵬律師
訴前財產保全,是指在緊急情況下,
1、提供財產線索
申請人在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前,應當向法院提供被申請人名下明確的財產線索,如銀行帳戶(有明確的開戶行、戶名、帳號);房地產(有明確的地址和權利人名稱,
2、準備財產保全所需的擔保
申請人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是需要提供擔保的,
3、正式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
財產保全申請書應寫的內容:a.申請保全人的身份證明、送達位址、聯繫方式;b.爭議標的或者請求事項;c.申請財產保全的事實與理由; d.具體明確的被保全財產;e.保全擔保財產證明或者資信證明,
(2)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申請人是個人的,交身份證及影本;是法人的,交工商營業執照及影本;被申請人是個人的,交身份證影本(或常住人口資訊表),如被告為夫妻,需證明夫妻關係;是法人的,提交企業工商資訊查詢列印表。
(3)申請保全財產清單及權屬證明材料,如保全的財產是房產,需到房產交易中心列印房產資訊登記表。
(4)擔保函
申請人為單位,需單位蓋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申請人為個人,則必須親自到法院簽字。
(5)擔保財產清單及權屬證明材料
如房產證原件及影本。擔保財產的所有權人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影本。
4、法院裁定執行
法院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後,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