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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哈市發佈住房裝修合同文本|規範了工程價款等12個方面事項

“定金退不了”、“減項違約了”、“材料有問題”……裝修房子常常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

導致業主與裝修公司產生糾紛。近日,哈市仲裁委發佈住房裝修合同文本,從工程概況、工程價款、品質要求、材料供應等12個方面進行了規範,相關工作人員對簽訂裝修合同時應特別注意的事項進行了講解。

哈市仲裁委工作人員介紹,在簽裝修合同時,一定要掌握一些工期、付款等方面的知識,不好好看合同,很容易吃虧。

1、工期方面:

如果因乙方(承接方)原因而延遲完工,

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委託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2、付款方式:

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增減專案的價款,當場結清。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檔(影本)交給乙方。

3、保修責任:

保修責任: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4、項目增減:

因施工項目的增減或其他因素,須對原合同進行變更的,消費者與裝修公司必須協商一致,

並簽定書面變更協議,與此相關的工期、工程預算及圖紙都要做出變更,並經雙方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