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新政:先補償後搬遷,保證要麼安置,要麼給錢
5月23日,國土資源部官網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要求“徵收宅基地和地上房屋,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
第一次提出先補償後搬遷,這樣就可以避免一些征地補償的糾紛,是指徵收你房子之前,
當然,不是每個地方都會被征,這得具體情況具體規劃,至於是選擇安置或者選擇補償,那得看你實際需求了。另外,除了安置以外,還要求市、縣人民政府應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社會保障體系。
針對自願退出宅基地作出補償
針對農村不少宅基地被荒廢、無人居住的現象,國家推出了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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