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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案訊」敢搶金店?這三個人被檢察院公訴了!

6月1日,泗陽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搶劫泗陽縣某金店的徐某某、耿某某、戴某某三人依法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理查明:2017年1月13日淩晨1時許,被告人徐某某、耿某某、戴某某三人攜帶斧頭、氧氣焊、模擬槍等工具至泗陽縣眾興鎮某金店,用氧氣焊將金店東捲簾門切割開,欲至店內實施盜竊。後三人發現有店員在店內,

遂用準備的工具恐嚇店員並將店員捆綁後,搶走該店員蘋果手機兩部,並搶走金店玻璃櫃內黃金首飾、保險箱及現金約14000元。經鑒定,上述涉案財物價值人民幣約20萬元。

文稿:泗陽縣檢察院公訴科 李清華

編輯:顧豪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