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不能將“場地之爭”甩鍋給“配套不足”

近日,一段視頻在網上熱傳:在河南省洛陽市王城公園籃球場,

打籃球的年輕人和跳廣場舞的大爺大媽因為場地問題發生矛盾,由言語衝突發展成為肢體衝突,目前警方已介入,籃球場被暫時封閉。(6月2日《北京晨報》)

隨著全民健身時代的到來,健康的需求如井噴般增長,城市裡越來越多的大爺大媽要跳廣場舞,年輕人要打籃球,這本是有益公眾身心健康的好現象,但基礎體育設施配套不足,健身場地稀缺的客觀事實,卻引發了這場廣場舞大爺大媽和打籃球的年輕人之間的衝突。

不可否認,同一時間段,同一場所,年輕人要打籃球,大爺大媽要跳廣場舞,兩類群體兩種不同的利益訴求,且都認為自己的權利容不得侵犯,這一場矛盾自然在所難免。但換個角度思考,即使政府彌補了城市管理漏洞,提供了科學化、精細化的軟硬體設施,那麼大爺大媽和年輕人從此便能“愉快地嬉戲玩耍”?

倒也未必,

即使沒有了“場地之爭”,或許也會出現“公交座位之爭”“公園座椅之爭”“公共廁所之爭”等等。我們無意於給“場地之爭”貼上“老人”“年輕人”的標籤,使其變成代際、階層之間的戰爭,但也不能忽視老青兩代的個體之爭越來越多地被曝光、關注、評論的事實。“老人猥褻毆打女乘客”“小夥未給老人讓座遭暴打”……老青兩代的個體之爭中,老人往往善於搶佔尊老的道德制高點,年輕人往往趁手求助於老人不擅長的網路領域,
結果便是引發了網友的一片聲討,激化了兩代人的“互恨”情緒,誰也沒有成為真正的贏家。

廣場舞和打籃球的“場地之爭”,不僅折射了基礎體育設施配套不足,更暴露出規則意識、協商能力和尊老愛幼傳統美德的缺失。我們不能簡單地把鍋甩給“配套不足”,指責政府缺乏城市管理智慧,因為即使在公共資源足夠充裕的情況下,人們還是應該在法律和道德的約束下規範自己的言行。

如果不懂得尊重他人、不遵守公共秩序、不“好好說話”,芝麻大的事情也會容易導致大打出手,那麼人生何處無“戰場”?想必到處都會充斥著利益和道德衝突的“火藥味”。

文/謝鴻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