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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務員時政熱點:公積金提取成工薪族痛點,燃眉之急何解?

不是錦上添花,主要還是雪中送炭

@傑克森:交的時候必須交,

想用的時候卻用不上,每個月交的錢真心等於在睡大覺。希望我所在的城市能夠放寬公積金提取政策,可用於支付房租和物業費。

@漂流瓶:眾所周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初衷是為了維護社會公平,消除貧富差距,最大限度地解決廣大中低收入群體住房難問題。然而,從執行來看,幾乎成為“無房人補貼有房人”的制度。作為一名工薪人員,希望放寬公積金使用條件,

回歸其雪中送炭的政策初衷。

實現普遍意義上公積金貸款“異地互認”

@流浪地圖:隨著公積金改革的推進,公積金貸款異地互認得到放寬,但仍沒有實現普遍意義上的“互認”。有些地方公積金異地提取“章太多”,來來回回要折騰好多次,希望有針對性地出臺措施,

讓住房公積金在職工購房時發揮其應有作用。

@達者悠揚: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既能有效支持繳存職工異地購房需求,又能為城市房地產“去庫存”起到積極作用。當然,異地貸款的管理難題也不少,應該在嚴格審批的基礎上,進行貸後監管到位,實現普遍“異地互認”,圓百姓安居夢。

加速轉型,加強多元化使用

@張曉慶:當前,買不起房(或暫未買房)的人,因為不涉及住房消費而無法提取公積金,使得許多需要改善住房條件的人,長期承擔繳存義務,卻享受不到公積金的實惠。讓職工更便捷地提取、使用自己的公積金,于情于理於法都堪稱善舉。新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構建,還應與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相銜接,

形成一套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

@王戰:住房公積金在保留原有自助和互助的個人資金屬性的同時,應擴大職工參加範圍和拓展住房支持功能,延伸養老、醫療與教育等其他社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