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這是我的,我不願意和你分享”
文 | 有娃編輯:虞小姐
今年夏天,我給女兒買了一輛滑板車,粉色的,我還給她在車前端裝上了小風車,女兒愛不釋手。昨天,我帶著女兒,女兒帶著滑板車,我們一起在社區的活動中心玩,
過了一會,女兒回來問我:“小妹妹怎麼還沒滑好,我想玩滑板車了。”
那個小女孩正玩得不亦樂乎,她奶奶把她叫過來,讓她把車還給我們,可是小女孩不願意,手緊緊抓著車把手不放。
見此情形,那位奶奶沒有想辦法去說服自己的孫女還車,相反卻過來和我女兒商量:你大一些,你讓妹妹一下好嗎?
女兒看著我,
她轉臉看著我,似乎在徵詢我的意見。
我用眼神示意:拿回來吧!
於是,女兒和那位奶奶說:我已經讓她玩了很久了,這是我的滑板車!
奶奶很驚訝地看著我,似乎覺得我很小氣,居然這樣教孩子。我假裝沒看到她的眼神,因為我不認為女兒應該“捨己為人”。
正如女兒說的,她已經讓妹妹玩了很久了。這是女兒自己的滑板車,她有決定給不給別人玩,以及玩多久的權利。
我們總是教育孩子要樂於助人、樂於分享,鼓勵孩子捨己為人。
但卻忘了教給孩子,一切得以尊重自己內心的感受為前提。我們其實不必刻意委屈自己,去滿足別人。
國外的一個寶媽將自己的一段“不分享”的經歷發佈到網上後,不僅沒有遭到其他寶媽的批判,
上圖這位寶媽名叫Alanya,旁邊是她的兒子carson。
她是這樣說的:
“我的孩子沒有義務跟你的孩子分享。我們一到公園就有至少6個男孩圍上來,要Carson分享他的變形金剛、模型和卡車,他當時不知所措,
我說:“Carson,你可以說不。只要說‘不’就好了,你不用勉強自己去分享任何東西。”
Carson拒絕之後,那些男孩馬上跑來找我告狀,說他不願分享玩具。我說:“他不需要跟你們分享。他已經說‘不’了。如果他願意分享,他會去分享的。”
說了這話,其他家長馬上對我報以厭惡和置疑的眼神。
我想說:如果一個成年人,到公園吃三明治,必須跟陌生人分享嗎?不!會有任何懂禮貌的成年陌生人向我伸手要三明治,
所以,當你們用那種眼神看著我時,你們一定在想,我和我兒子真是沒禮貌。
但,真正沒禮貌的人是誰呢?是不情願將他的玩具與陌生人分享的人,還是那些要求別人勉強自己去分享物品的人?
請記住,我們並非活在一個只要有人要求某件東西你就一定得放棄的世界。我不會那樣教我的小孩。
分享應該建立在孩子的獨立意願的基礎之上,而不是盲目的。孩子分享公共設施是理所當然,例如公園的滑滑梯、秋千。但是玩具是小朋友的私人物品,他有決定權,他可以選擇不跟別人分享。
分享,首先要分享者自願,並且雙方都為此感到快樂,不自願等於“搶”。
一味的樂於助人,反而會被視作理所當然。生活中如此,職場中也是如此。
不知道80後的媽媽們還記不記得以前有一部很火的偶像劇——《命中註定我愛你》。
劇中的女主人被別人稱作“便利貼女孩”,因為大家要幹什麼事都會把事情寫在便利貼上,然後貼到她的身上,女孩不懂得拒絕,每次只好唯唯諾諾地去幹了自己並不情願的事。
又例如最近熱播的《歡樂頌》裡的關雎爾,因為同事感冒,求著她寫一下報告,在自己工作量已經很大的情況下,她因為不懂得拒絕只好答應幫忙。最終卻因報告出了問題,被負責人狠狠訓了一頓。
相信大多數父母,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成為“濫好人”或者是“便利貼孩子”吧!
我們應該教孩子認清一點,分享不是你的義務,而是你表達友好的一種方式,而拒絕,也是你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
分享是建立在你情我願的基礎之上的。比教給孩子分享更重要的,是教會孩子學會拒絕。拒絕別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
而不是盲目的。孩子分享公共設施是理所當然,例如公園的滑滑梯、秋千。但是玩具是小朋友的私人物品,他有決定權,他可以選擇不跟別人分享。分享,首先要分享者自願,並且雙方都為此感到快樂,不自願等於“搶”。
一味的樂於助人,反而會被視作理所當然。生活中如此,職場中也是如此。
不知道80後的媽媽們還記不記得以前有一部很火的偶像劇——《命中註定我愛你》。
劇中的女主人被別人稱作“便利貼女孩”,因為大家要幹什麼事都會把事情寫在便利貼上,然後貼到她的身上,女孩不懂得拒絕,每次只好唯唯諾諾地去幹了自己並不情願的事。
又例如最近熱播的《歡樂頌》裡的關雎爾,因為同事感冒,求著她寫一下報告,在自己工作量已經很大的情況下,她因為不懂得拒絕只好答應幫忙。最終卻因報告出了問題,被負責人狠狠訓了一頓。
相信大多數父母,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成為“濫好人”或者是“便利貼孩子”吧!
我們應該教孩子認清一點,分享不是你的義務,而是你表達友好的一種方式,而拒絕,也是你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
分享是建立在你情我願的基礎之上的。比教給孩子分享更重要的,是教會孩子學會拒絕。拒絕別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