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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聞|一條交通安全標語,為什麼被人民日報評論三次?

在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保存著一張20世紀80年代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發的《外地來京人員交通安全須知》,封面上醒目的印著這樣一條交通安全標語——“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

請注意交通安全”,這條看似普通的交通安全標語,卻有著不凡的意義。

▵《外地來京人員交通安全須知》封面

20世紀70年代末,粉碎“四人幫”後,民眾非常渴望社會秩序出現新的改觀,在交通管理方面也是如此。怎樣宣傳才能更有效的預防交通事故?各地交管部門努力尋求著答案。

回看過往,交管部門曾提出很多交通安全標語口號,要麼是“寧停三分,不搶一秒”之類的諺語型,要麼是“不准騎車帶人”之類的命令型,還有沿用一些諸如“罰款”之類的呵斥型等等,長期沒有新的突破。

▵ 印有“諺語型”交通安全標語的宣傳畫

▵ 印有“命令型”交通安全標語的火花

▵ 印有“勸告型”交通安全標語的年曆卡

然而,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門“大膽”提出了這樣一句宣傳口號——“為了您的幸福,

請注意交通安全”。這句正合時宜的口號得到各級領導的認可,並將這個口號寫上首都的街頭。當時的人們看到這條“不同語氣”的標語,讓人感覺是“親人般的語氣”,起到了從未有過的宣傳效果,也體現了人們內心的情感所在。

這句標語在引發了民眾熱議的同時,同樣也引起了《人民日報》的關注,僅僅針對這條標語就連續發表了三篇評論文章,

在當時引起了強烈反響。

就在這條標語出現在街頭的第二天,《人民日報》“今日談”欄目一位署名鹿耀世的作者針對這條交通安全標語發表了評論。評論說:“多年以來,這類標語總是教訓式、命令式的,仿佛不如此就發揮不了作用。現在這麼一改,內容沒有變,用了一個‘請’字,一個‘您’字,體現了對人的尊重,誰能不受感染銘記在心呢。……由此聯想,若是機關的會客辦法、旅館的住宿規則、圖書館的借閱制度、影劇院的觀眾須知,

等等,多用一些謙和的文字,少用一些令人生畏的字眼,不是與‘五講’‘四美’新風的樹立大有裨益嗎?”

1981年11月12日,《人民日報》“今日談”欄目又發表了一位署名張萬象的文章,題目是《一條標語的補遺》,文章說:“交通安全,與個人幸福密切相關。但又不僅僅關係個人幸福,也關係他人的幸福。……我建議改為:‘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請您注意交通安全’。在我們的國家裡,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應該是同志式的。當您追求個人的幸福時,不能妨礙和破壞他人的幸福。同時更應該提倡自覺地為他人造福,為人民服務,要把個人的幸福融進人民大眾幸福的海洋裡。這樣,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之花才能開遍祖國大地。”

這條標語引發的轟動效應是始料未及的,黨報連續兩篇評論文章之後,交通管理部門將宣傳標語改成了“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請您注意交通安全。”完善後的標語使人們更加意識到:當您遵守交通法規與自己和他人的幸福可以連在一起的時候,交通安全的確是一件人命關天的大事。

▵ 提及“全家幸福”的小學生交通安全讀物

▵ 提及“家庭幸福”的中學生交通安全讀物

1981年12月19日,《人民日報》的“今日談”一位署名樹建的作者再發文:“標語是改得好的,有關單位從善如流的精神更為可貴。這與那種對待群眾的批評建議無動於衷、我行我素的作風形成多麼鮮明的對照,只要具有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聽取大家意見,我們的工作就像這條標語一樣,越改越好。”

“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請您注意交通安全”,融入了關愛人性的“人情味兒”,很快便傳遍了全國的大街小巷,其間又被各行各業結合自身特點修改套用,成為很多行業普遍使用的人文口號。

▎來 源: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佈

▎審 核: 張 瑞

-END-

在我們的國家裡,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應該是同志式的。當您追求個人的幸福時,不能妨礙和破壞他人的幸福。同時更應該提倡自覺地為他人造福,為人民服務,要把個人的幸福融進人民大眾幸福的海洋裡。這樣,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之花才能開遍祖國大地。”

這條標語引發的轟動效應是始料未及的,黨報連續兩篇評論文章之後,交通管理部門將宣傳標語改成了“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請您注意交通安全。”完善後的標語使人們更加意識到:當您遵守交通法規與自己和他人的幸福可以連在一起的時候,交通安全的確是一件人命關天的大事。

▵ 提及“全家幸福”的小學生交通安全讀物

▵ 提及“家庭幸福”的中學生交通安全讀物

1981年12月19日,《人民日報》的“今日談”一位署名樹建的作者再發文:“標語是改得好的,有關單位從善如流的精神更為可貴。這與那種對待群眾的批評建議無動於衷、我行我素的作風形成多麼鮮明的對照,只要具有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聽取大家意見,我們的工作就像這條標語一樣,越改越好。”

“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請您注意交通安全”,融入了關愛人性的“人情味兒”,很快便傳遍了全國的大街小巷,其間又被各行各業結合自身特點修改套用,成為很多行業普遍使用的人文口號。

▎來 源: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佈

▎審 核: 張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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