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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一張29年前的存單 取錢花了近倆月

■盧女士出示1988年的存款單。

■肖行長給盧女士看計息審批單。

記者 柳安臣 攝

盧女士單位在整理辦公檔案時,意外發現一張1988年的存款單,由於年代久遠,上面的紅章都已經模糊不清,並且當時存款的機構也早已不復存在。經反復辨認和努力,盧女士找到現在的權屬銀行,去取款時,銀行稱由於時間久遠,需要上級審批。歷時近兩個月,這筆存款的本息終於有了著落。

盧女士來電反映說其在石家莊市北焦村某單位上班,今年3月份,

在一次例行整理辦公室時,發現一張發黃的存款單,存款戶名是同事米大姐,存款時間顯示的是1988年。這筆錢其實是米大姐當初以個人的名義為單位存的款。

4月初,單位領導覺得這張存款單時間太長了,就想著要把裡面的錢取出來。由於經手人米大姐已經退休,單位就安排盧女士按照上面的存款位址去銀行取錢。盧女士聯繫米大姐要了她的身份證去相關銀行辦理。

由於時間久遠,紅章已經不清楚了,盧女士仔細查看,是石崗支行北馬路儲蓄所。又經過多番努力,她瞭解到北馬路儲蓄所現在屬於中國工商銀行泰華街支行。於是,盧女士來到泰華街支行。該行業務人員瞭解了事情的原委,看了看這張發黃的儲蓄單,拍了照,然後解釋說,1988年的儲蓄單,將近30年了,他們得好好算好利息,讓盧女士先回家等電話,有了結果再來取款。

4月19日,銀行來電稱利息算出來了,

大概一千多元,但是目前還不能取錢,得把各種材料上報到上一級銀行審批,至於什麼時候可以取錢,讓盧女士在家等電話通知。時間一天天過去了,轉眼到了6月份,銀行方面一直沒有回音,盧女士有些著急。

6月5日14時30分許,記者和盧女士來到中國工商銀行泰華街支行,一名姓肖的行長接待了盧女士,說具體負責該項業務的員工當天倒休,第二天上午就可以取錢,

並出示了此項業務審批單讓盧女士看,審批單上顯示1988年12月17日存款500元,至2017年4月18日取款利息總計1487.89元。肖行長說這是他們按程式請示上級,按最高的計息方式結算的。肖行長還對這次取款過程時間延長表示了歉意,稱本來可以很快的,由於內部一些人事變動,耽誤了工作的進展,所以導致此業務進行了近兩個月,希望盧女士能夠諒解。

6月6日10時許,盧女士高興地致電記者,

說銀行已經將錢轉到自己的存摺裡了,雖然時間長了點,但最終事情辦好了,任務完成,也好給單位交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