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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杠杆”提速,金融與非金融部門、房貸將這樣調控

3月10日,央行關於金融改革的記者發佈會上,在回應“杠杆率問題”時,央行副行長易綱表示,我國的杠杆率總體不是特別高。時代財經梳理有關部門資訊,發現針對不同行業,“去杠杆”要求有所不同。

作者 時代財經 史成超

3月10日,央行關於金融改革的記者發佈會上,在回應“杠杆率問題”時,央行副行長易綱表示,“降杠杆”有兩層含義:一是杠杆率的持續增加不利於經濟的持續發展,並且在積累一定的風險。這些杠杆率、負債率的增加,積累的問題目前已經看到了。在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考慮降杠杆首先要考慮穩杠杆,就是總的杠杆率還是要把它穩住,

或者讓它每年增長少一些、慢一些,要穩住。

二是在總的杠杆比例下,家庭、政府、企業間的杠杆結構還可以有一些優化。我們國家杠杆率和國際上比有點高,這和我國金融結構有關。因為我們國家儲蓄率高,形成以銀行為主、以間接融資為主的金融格局,大家從銀行借錢占的比例比較高。這樣就造成了中國杠杆率偏高。因此,杠杆率偏高和儲蓄率高是連在一起的問題,也可以說是一個硬幣的兩面。

關鍵在非金融企業部門

易綱表示,從結構看,住戶部門和政府部門的杠杆率還不是特別高,但是企業部門,就是非金融企業部門的杠杆率從全球比較看,是比較高的。

經濟觀察研究院院長、中國國情與發展研究所經濟學研究員張永平對時代財經指出,

“現在的狀況是,企業部門杠杆要去,但利率市場化下,給企業、個人的小額信貸利率往往高。”此外,銀行放貸條件苛刻,低成本放貸主要針對國有企業和大型企業,小微企業常常陷入融資難的困境中。

另一方面,南京大學長江三角洲經濟社會發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陳志龍向媒體分析,傳統實體部門嚴重的產能過剩,反映的是投資效率的低下,

有些行業已經死亡,但仍在消耗資源。每年10多萬億貸款對應著60萬億的GDP,這種信貸密集度或者說信貸密集率是世界上罕見的。

居民杠杆值得重視,針對房企引導投資

3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在兩會記者會上稱,從國際上來看,

中國居民部門的杠杆水準並不算高。但我國貨幣政策著眼于平衡穩增長與防風險的關係,也要防止居民杠杆水準繼續走高。

在我國,居民杠杆的產生主要歸於房貸。今年2月,中央財經領導小組召開第十五次會議上,談到房地產市場時,會議特地講“要完善一攬子政策組合,引導投資行為,合理引導預期,保持房地產市場穩定”,並著重提出“引導投資行為”。

有分析認為,如果說信貸限制主要是針對炒房者,提高炒房門檻,那麼引導投資的手段可能更多地針對房企。一邊在後期控制信貸資金流入房地產,另一邊在前期引導企業資金合理流入,對市場的投資回報率不要存在過高幻想,從而減去杠杆,降低風險,實為樓市調控的釜底抽薪之舉。

金融部門去杠杆力度較大,2017進入新常態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與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在談及金融領域問題時,都強調了著力防控資產泡沫,提高和改進監管能力,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深入研究並積極穩妥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

事實上,2016年以來對證券行業形成關鍵性重塑的政策大多都具有一個鮮明的標籤,即“去杠杆”。其中兩項政策最具有代表性,首先是證監會2016年指導基金業協會修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落實資產管理業務“八條底線”禁止行為細則》。另外一項則是在基金子公司野蠻生長數年後,2016年末證監會發佈修訂後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規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子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暫行規定》。

宏信證券分析,證監體系的去杠杆化相比其他市場更為徹底。2017年2月初,由央行牽頭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內審稿)》流出,市場分析顯示,與《意見》相比,證監會此前對資管產品進行的去杠杆要更為嚴苛,在股市劇烈波動後,證監會在配資,場外衍生品業務等方面都做了深刻的反思。

金融部門、居民部門、企業部門,在總的“去杠杆”政策調控下,需總體協同、統籌考慮,正如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說:人民銀行在處理去杠杆問題的過程中,一定會考慮到一個平衡,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實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中國貨幣政策要綜合穩增長、經濟結構的調整、防風險以及防止資產泡沫等幾個方面。

如果說信貸限制主要是針對炒房者,提高炒房門檻,那麼引導投資的手段可能更多地針對房企。一邊在後期控制信貸資金流入房地產,另一邊在前期引導企業資金合理流入,對市場的投資回報率不要存在過高幻想,從而減去杠杆,降低風險,實為樓市調控的釜底抽薪之舉。

金融部門去杠杆力度較大,2017進入新常態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與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在談及金融領域問題時,都強調了著力防控資產泡沫,提高和改進監管能力,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深入研究並積極穩妥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

事實上,2016年以來對證券行業形成關鍵性重塑的政策大多都具有一個鮮明的標籤,即“去杠杆”。其中兩項政策最具有代表性,首先是證監會2016年指導基金業協會修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落實資產管理業務“八條底線”禁止行為細則》。另外一項則是在基金子公司野蠻生長數年後,2016年末證監會發佈修訂後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規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子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暫行規定》。

宏信證券分析,證監體系的去杠杆化相比其他市場更為徹底。2017年2月初,由央行牽頭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內審稿)》流出,市場分析顯示,與《意見》相比,證監會此前對資管產品進行的去杠杆要更為嚴苛,在股市劇烈波動後,證監會在配資,場外衍生品業務等方面都做了深刻的反思。

金融部門、居民部門、企業部門,在總的“去杠杆”政策調控下,需總體協同、統籌考慮,正如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說:人民銀行在處理去杠杆問題的過程中,一定會考慮到一個平衡,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實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中國貨幣政策要綜合穩增長、經濟結構的調整、防風險以及防止資產泡沫等幾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