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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要不要寫女方名字,一個女生給出了答案,很中肯很現實!

與性別無關,是全款還是有貸啊,這差別大了去了

婚前全款房要求加名當然不合適,不過有房一方也別讓另一方出裝修家電或者車。

有貸分幾種情況:

另一方收入相當,且能出一半首付:那麼拿錢加名天經地義

另一方收入相當,不能出一半首付:視兩人感情決定是否加名。若無房一方有誠意出裝修家電車子,我會加。

另一方收入不相當,能出一半首付:同上

另一方收入不相當,且不能出一半首付……你還好意思要加名??

我是女的,

一線城市房車都有。

這是用另一個女性朋友給我的答案!

安全感永遠是自己給自己的。期望通過任何其他方式獲得安全感的人,只不過是在為自己的懶惰、懦弱與自卑尋找托詞而已。

房子確實價值高昂,但是哪怕在一線城市,我也始終相信如果你愛你的配偶,

你願意拼搏與努力,早晚會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只是需要付出相應代價而已。

而現在,在婚姻選擇的當口,不願付出卻要索取,這,只怕是已經深深淪為出賣肉體的層次了。

所以,房產證上加名字這個問題,壓根就不應該被提出來討論。

誰出錢,誰擁有,何其簡單。

至於那些願意嫁給房子而不是嫁給人的姑娘,恕在下只能遙祝一句,願你一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