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家公證遺囑中心落戶北京 滿70歲免收公證費
長安公證處的遺囑錄影室
近日,北京市司法局舉辦了第七屆司法行政開放日活動,
老人年滿70周歲免費辦公證遺囑
日前市司法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全社會公佈了16項法律服務便民利民舉措,其中減免辦理公證費用引起廣泛關注。司法局向全市25家公證處發出正式通知,明確要求自6月10日起,對申請辦理遺囑公證時已年滿70周歲的,免收公證費用。低保人員、無固定生活來源的重度殘疾人辦理公證,以及申辦救濟金、低保、給付贍養費和撫養費等公證事項的,
據北京市司法局直屬公證處長安公證處統計,5月份受理的160多件遺囑公證案件中,有39%是80歲以上的老人,而70歲以上的老人,則占90%。
北京市公證協會會長、長安公證處周志揚主任表示,北京市司法局將免費辦理公證遺囑的年齡從80歲降低到70歲,一方面是為了給更多的老人提供更優惠的公證法律服務,另外一方面也是希望老年朋友在年紀更輕、身體尚好的時候,
她說,不排除免費措施會帶來某一時間段的“擁擠”現象,有可能出現70歲以上老人紮堆辦理遺囑的情況。
據悉,全市各公證處都做好計畫,制定出完整預案,配合司法局各項舉措的實施。同時,市公證協會也正在研究制定配套措施,以使便民利民的舉措真正落到實處。
首家遺囑公證中心兩個月前成立
在司法行政開放日的活動現場,
長安公證處副主任、遺囑中心主任蔣篤恒介紹,遺囑中心的全部程式均經過精心設計,從認定行為能力、資料提供、筆錄和告知的製作,
八成老人一次即可把遺囑給做完
北青報記者從長安遺囑公證中心瞭解到,目前中心對做遺囑要求的材料比較簡便。比如要求提供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相應的權屬證明就可以。程式上完全按照司法部和北京司法局便民利民方面的要求來做。在效率上,儘量讓當事人少跑腿。
統計資料顯示,長安公證遺囑中心成立以來,80%以上的老人可以做到來公證處一次就可以把遺囑給做好。
針對社會上爭議比較大的問題,公證遺囑中心做了有針對性的具體規定,比如立遺囑人違反夫妻忠誠義務的、侵犯共有人權益的、違反公序良俗的,長安公證遺囑中心將拒絕辦理。
蔣篤恒介紹:“《民法總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了委託監護、意定監護方面的內容,公證部門現在遇到了很多失獨老人或者是子女無行為能力這樣的家庭,委託監護、意定監護方面的需求很多,我們已經開始辦理這方面的公證,並且,我們已經聯繫社會上有意參與的機構,希望提供全面的解決方案。當事人對這方面的公證服務的感受是相當正面的。”
另外,針對老年人日益增多、社會財富日益增長的情況,長安公證遺囑中心還提供遺囑執行、遺囑信託等方面的全方位法律服務。
提示
辦理遺囑不一定要開精神狀態證明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前來諮詢遺囑公證的老人,大多是因房產分配問題陷入糾結而前來諮詢的。
90多歲的李大爺,有三個子女,都成家立業,過著自己的小日子。李大爺本身有退休金。早在李大爺老伴在世時,家裡雇一保姆。李大爺一家人都覺得保姆人不錯,做家務不偷懶,照顧老人也盡心盡力。所以,在薪酬上一直高於市場。
10年前,李大爺的老伴去世後,這個保姆繼續照顧著李大爺。李大爺生活方面對保姆的依賴越來越強,他甚至拒絕家人主動來看他。
最近,家裡人發現李大爺每每提及自己的住房,總有些支支吾吾的,不願提及,擔心他會私下立遺囑留給保姆。帶著這個問題,李大爺的女兒找到公證處的工作人員進行諮詢。
公證員介紹說,這種情況公證處遇到得挺多。最好的辦法是召開“家庭會議”,直接面對這個問題。李大爺的情況,要讓李大爺把自己的真實意願表達出來,如果子女有意見,也可以直接跟老人家交流溝通。
最後一家人研究出一個都能認可的方案。但如果李大爺執意要立遺囑把房子給保姆,法律規定是允許的,也就是說李大爺有權處置屬於自己那部分房產。
值得注意的是,以前北京公證行業有慣例,老人做遺囑公證,須到醫院開具精神狀態的證明。但現在很多公證處已經不要求這個證明了,也就是說,李大爺如果想做遺囑公證,只需要在公證員面前、在錄影機面前展示出自己頭腦清楚、表達正確、有行為能力就行了。
此外,長安公證遺囑公證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如果遺囑人有表達不清、記憶不清、陳述矛盾的情況,公證人員無法清楚判斷其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可以要求其提供有關鑒定證明,不能提供具有遺囑能力證明的,不予受理。
在效率上,儘量讓當事人少跑腿。統計資料顯示,長安公證遺囑中心成立以來,80%以上的老人可以做到來公證處一次就可以把遺囑給做好。
針對社會上爭議比較大的問題,公證遺囑中心做了有針對性的具體規定,比如立遺囑人違反夫妻忠誠義務的、侵犯共有人權益的、違反公序良俗的,長安公證遺囑中心將拒絕辦理。
蔣篤恒介紹:“《民法總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了委託監護、意定監護方面的內容,公證部門現在遇到了很多失獨老人或者是子女無行為能力這樣的家庭,委託監護、意定監護方面的需求很多,我們已經開始辦理這方面的公證,並且,我們已經聯繫社會上有意參與的機構,希望提供全面的解決方案。當事人對這方面的公證服務的感受是相當正面的。”
另外,針對老年人日益增多、社會財富日益增長的情況,長安公證遺囑中心還提供遺囑執行、遺囑信託等方面的全方位法律服務。
提示
辦理遺囑不一定要開精神狀態證明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前來諮詢遺囑公證的老人,大多是因房產分配問題陷入糾結而前來諮詢的。
90多歲的李大爺,有三個子女,都成家立業,過著自己的小日子。李大爺本身有退休金。早在李大爺老伴在世時,家裡雇一保姆。李大爺一家人都覺得保姆人不錯,做家務不偷懶,照顧老人也盡心盡力。所以,在薪酬上一直高於市場。
10年前,李大爺的老伴去世後,這個保姆繼續照顧著李大爺。李大爺生活方面對保姆的依賴越來越強,他甚至拒絕家人主動來看他。
最近,家裡人發現李大爺每每提及自己的住房,總有些支支吾吾的,不願提及,擔心他會私下立遺囑留給保姆。帶著這個問題,李大爺的女兒找到公證處的工作人員進行諮詢。
公證員介紹說,這種情況公證處遇到得挺多。最好的辦法是召開“家庭會議”,直接面對這個問題。李大爺的情況,要讓李大爺把自己的真實意願表達出來,如果子女有意見,也可以直接跟老人家交流溝通。
最後一家人研究出一個都能認可的方案。但如果李大爺執意要立遺囑把房子給保姆,法律規定是允許的,也就是說李大爺有權處置屬於自己那部分房產。
值得注意的是,以前北京公證行業有慣例,老人做遺囑公證,須到醫院開具精神狀態的證明。但現在很多公證處已經不要求這個證明了,也就是說,李大爺如果想做遺囑公證,只需要在公證員面前、在錄影機面前展示出自己頭腦清楚、表達正確、有行為能力就行了。
此外,長安公證遺囑公證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如果遺囑人有表達不清、記憶不清、陳述矛盾的情況,公證人員無法清楚判斷其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可以要求其提供有關鑒定證明,不能提供具有遺囑能力證明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