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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公婆答應生孩子後給我買房,如今他們絕口不提,當我想離婚的時候,意外發生了

我和老公是在外打工的時候認識的,當時他在上大學,我在打工。他是專科。說實話,如果我想考的話,我也能考上。

他畢業之後還沒有我賺的多。可是當他帶我去見家長的時候,

他爸媽嫌我沒上過學,還嫌我家離的太遠了。

從我家到他家要坐十個小時的火車。我媽都還沒說遠,他們居然說遠。

那個時候我們兩個人也發生過一些爭吵,對於我們的感情我也有一些猶豫。正當我在考慮是否分手的時候,我發現自己懷孕了。

我不想打掉這個孩子,

於是兩個人商量著結婚。我們家的意思是結婚應該有房子,他們家說現在買不了。可以讓我先領個證住過去,等生了孩子之後再買。

現在我兒子三歲了,三年中,我從沒有停止過爭取我的房子。每次提到這個話題我和老公和公婆都會不開心。只要我不說他們就絕口不提。

他們總說錢都給我兒子花了。那是他們的孫子呀,花錢不應該嗎?

現在我們一家三口和公婆住在一起,還有小姑子。一大家人在一起也不是不能生活,但是我受不了他們違背承諾。

我家離得遠,婆婆總是讓我幹各種家務活,小姑子卻一天什麼都不幹,也不幫我看孩子。我受委屈了,也沒有地方去傾訴。

天天吵來吵去。我實在是受夠了。有一次老公動手打了我,

我動了離婚的念頭。

因為我想帶走孩子,公婆家不同意,所以離婚一直在商議中

可是,悲劇是如此的相似,我還沒有真正從這個家離開的時候,懷了二胎。

如今,我不知如何是好。我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