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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為買房“假離婚” 妻子拒重婚丈夫無奈淨身出戶,呆子!根本不存在假離婚好嗎?世上唯一不變的只有變化

第一、中國式假離婚

“中國式假離婚”,是指中國大陸夫妻雙方為了滿足一方或雙方的某種需求,

一致同意辦理離婚手續,並且同時商定,在目的達到後再辦理重婚手續。“中國式假離婚”是隨著拆遷補償、買二套房、逃避夫妻債務、孩子上學等問題而粉墨登場的,並且成為獲取利益的工具。

第二、假離婚現象

2010年10月,房產限購令政策實施後,中國大陸各地婚姻登記處離婚異常熱鬧,在寧波甚至還出現了一對夫妻連續離兩次婚的荒唐事。

2011年1月初,根據統計資料顯示,中國南京市的離婚人數從2001年比2000年度多出96人,再到2006年比2005年多出2854人,一直到2010年比2009年多出14574人。

其實,在中國內地各個城市,為拆遷多得一套安置房而離婚早已不是新聞。中國式的“假離婚”隨著在拆遷補償、買二套房、逃避夫妻債務、孩子上學等問題而粉墨登場,成為獲取利益的工具。這條獲取利益的成功捷徑讓很多夫妻紛紛複製效仿。[1]

第三、形式

一、通謀離婚,即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暫時離婚,等目的達到後再重婚的離婚行為;

二、欺詐離婚,即一方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真正目的,採取欺詐手段向對方許諾先離婚後再重婚,以騙取對方同意暫時離婚的行為。

第四、成因

1.中國式假離婚的發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為了子女上學、落戶;有的是為了逃避計劃生育政策;有的是為了逃避贍養老人;還有的是為了在單位分房子;也有的是為了辦理出國手續更加方便。

2.也有的本身就是一方為了達到和對方離婚的目的,而編造了種種離婚的理由誘使對方“上鉤”,在對方上鉤後,又拒絕辦理重婚手續,致使對方在感情上受到傷害,或在財產分割上受到損害。

3.此外,中國式“假離婚”也是一種無奈的選擇。主要是大家對一些政策安排、資源配置有意見。為了逃避債務、獲取更多安置房等目的而假離婚,

說明了制度政策上的漏洞。

第五、隱患

1. “中國式假離婚”現象的出現,帶來了多重隱患。浙江律師嚴業周認為,如果夫妻本身感情不錯,“假離婚”的問題可能不會馬上暴露,但如果有積怨或對方見異思遷等因素存在,“假離婚”就會為日後矛盾的爆發埋下隱患。此外,假離婚獲取利益還有可能存在法律上的隱患。

2.有專家也認為,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

即使夫妻雙方為各種目的而離婚,其離婚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實存在,受法律保護的。夫妻雙方一旦辦理離婚登記後,婚姻關係就已解除,是否重婚,均由當事雙方自願決定。這是第一個風險,由於“假離婚”同樣受法律保護,如果對方是見異思遷的人,夫妻“假離婚”後,另一方將是事件中的受害者和犧牲品。

3.除了面對弄假成真、人財兩空的風險之外,假離婚還面臨著法律、財產等方面的風險。為消除房產、財產等記錄,雙方假離婚時往往會協議將房產、錢財劃歸一方所有,而如果假離婚弄假成真,一方將會受到損失。並且,根據法律規定,在離婚後重婚,結婚前雙方各自擁有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如果假離婚一旦被銀行征信系統識破,將會降低信譽等級。按照有關規定,房產管理部門如果發現購房人是假離婚,其享有的購房優惠將被取消,這樣假離婚者不僅得不到好處,還在信用上大打折扣。

胡畔律師(雲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提醒:“假離婚”只是大家通常的說法,客觀上是不存在的。我國法律中並沒有關於假離婚的規定,如果夫妻辦理了離婚手續,那麼這個離婚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

為消除房產、財產等記錄,雙方假離婚時往往會協議將房產、錢財劃歸一方所有,而如果假離婚弄假成真,一方將會受到損失。並且,根據法律規定,在離婚後重婚,結婚前雙方各自擁有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如果假離婚一旦被銀行征信系統識破,將會降低信譽等級。按照有關規定,房產管理部門如果發現購房人是假離婚,其享有的購房優惠將被取消,這樣假離婚者不僅得不到好處,還在信用上大打折扣。

胡畔律師(雲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提醒:“假離婚”只是大家通常的說法,客觀上是不存在的。我國法律中並沒有關於假離婚的規定,如果夫妻辦理了離婚手續,那麼這個離婚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