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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犯的女兒不配做我的兒媳婦”聽到這句話,她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仍記得那個女孩。20歲上下的年紀,但身上有種和她年齡不相稱的怯懦和戒備。

第一次見到她是在2012年的夏天。彼時,我在檢察院反貪局從事辦案工作。我們得到消息,她的母親在貪污公款潛逃多年後,來到她所在的城市,藏到了她的住處。直接抓捕還是讓她勸說她的母親主動向檢察機關自首?經過討論,我們決定採取第二種方式。我們想給這個女孩子一個機會,要知道,包庇也是一種犯罪行為。

“你們找誰?”在一處老舊住宅樓裡,

我們敲了好長時間的門,她才將門打開一條小縫。她的樣子宛如一隻受驚嚇的小鹿,滿是戒備警覺的神色。

“我們是檢察院的。”我和另外一名同事掏出工作證,通過門縫,塞到她的手裡。

“檢察院……找我做什麼?”我明顯地感覺到她得知我們的身份後的慌張和恐懼。

按照預定方案,我盯著她的眼睛,單刀直入地問她:“你的母親在什麼地方?”

“……她跑了那麼多年,我怎麼知道她在什麼地方。

”她不敢看我的眼睛,雙手不住地扯著上衣T恤的下擺。

“我們希望你在這個事情上不要犯糊塗。要知道,你母親是被通緝的犯罪嫌疑人,假如你幫她潛藏的話,那就是典型的包庇行為,包庇也是一種犯罪啊。你母親現在唯一的出路,就是趕緊投案自首,主動將相關問題交代清楚,爭取寬大處理。我們希望你不要盲目地被親情迷住雙眼,你還這麼年輕,如果真的因為包庇行為被處理了,

不值得。我們也相信,你母親也捨不得將自己的親生女兒也拖下水。”我故意加大了聲音,相信躲藏在房子裡的她的母親也可以聽得到。

她沒有再否認,只是沉默著。

“我們給你一點時間,你好好想想吧。”我感覺火候已經差不多了,也不能逼迫她過甚,就示意同事和我一起下樓。走了兩步,我又轉過身來,鄭重地對她說:“最多六個小時,這是你最後的機會,也是你母親最後的機會,

一個證明她還愛自己親生女兒的機會,我們希望你們都能把握住,我們在樓下等著。”說完,我沒有再看她,徑直和同事下了樓。

三個多小時之後,她的母親在她的陪同下,向一直守候在樓下的我們投案自首了。在履行相應法律程式的時候,她默默地站在旁邊,一直沒有說話,但我能感覺到她的愧疚和不安。

將她母親帶上警車之後,我寬慰她:“不管是對你母親,還是對你本人,

這都是最好的一個結果。別擔心,法律會給你母親一個公正的裁決。”

“謝謝。”她終於露出一絲苦澀的笑容。

她的母親最後被法院以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7年。後來,我被調入檢察院的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工作。在這期間,我沒有聽到關於她的任何消息。

三年後的一天下午,她父親所在社區的李書記來拜訪我,當時,我是他們社區的駐社區檢察官。在談完工作之後,我腦海裡突然就浮現出她的身影,於是就向李書記問了問她近況。

“她啊……”李書記無奈地搖了搖頭,“你還不知道嗎?她上個月自殺了!”

“自殺,為什麼?她還那麼年輕,有什麼事情想不開的啊?”我無法用言語形容我得知這個消息時的震驚。

“唉,還不因為她母親的事情。她談了一個男朋友,兩人處了三年了,一個多月前,男朋友帶著她去見了父母。結果,男朋友的母親不同意他們的事情,說什麼,貪污犯的女兒不配做自己的兒媳婦,話說得挺難聽的。她想不開就自殺了,遺書裡說,她恨她的母親……”

其後的幾天,她的影子在我腦海裡一天比一天清晰起來,她戒備驚慌的眼神、她苦澀的微笑,還有她青春活力的臉龐和鮮花一般的年紀……我不知道,她臨走的那一刻對這個世界是多麼地絕望,也許,有人會說這個女孩子不夠堅強,也許,有人會說她太極端了。但是,一個從13歲開始便要承擔母親犯罪後潛逃帶來的傷害的小女孩,我們能奢望、要求她應該多麼堅強?!

在那段時間裡,每當我回到家中,看到天真可愛的女兒圍繞在身邊、開心地蹦蹦跳跳的時候,我都感覺到非常地幸福。作為一名普通的檢察官,我或許給不了我的女兒多麼富貴、奢華的生活,但我卻非常地安心,因為我可以給我的女兒一個安穩、幸福的成長環境。

一個女孩用自己的生命為代價寫就的案例,值得我們所有人去警示,去反思。

文 | 王小帆

我腦海裡突然就浮現出她的身影,於是就向李書記問了問她近況。

“她啊……”李書記無奈地搖了搖頭,“你還不知道嗎?她上個月自殺了!”

“自殺,為什麼?她還那麼年輕,有什麼事情想不開的啊?”我無法用言語形容我得知這個消息時的震驚。

“唉,還不因為她母親的事情。她談了一個男朋友,兩人處了三年了,一個多月前,男朋友帶著她去見了父母。結果,男朋友的母親不同意他們的事情,說什麼,貪污犯的女兒不配做自己的兒媳婦,話說得挺難聽的。她想不開就自殺了,遺書裡說,她恨她的母親……”

其後的幾天,她的影子在我腦海裡一天比一天清晰起來,她戒備驚慌的眼神、她苦澀的微笑,還有她青春活力的臉龐和鮮花一般的年紀……我不知道,她臨走的那一刻對這個世界是多麼地絕望,也許,有人會說這個女孩子不夠堅強,也許,有人會說她太極端了。但是,一個從13歲開始便要承擔母親犯罪後潛逃帶來的傷害的小女孩,我們能奢望、要求她應該多麼堅強?!

在那段時間裡,每當我回到家中,看到天真可愛的女兒圍繞在身邊、開心地蹦蹦跳跳的時候,我都感覺到非常地幸福。作為一名普通的檢察官,我或許給不了我的女兒多麼富貴、奢華的生活,但我卻非常地安心,因為我可以給我的女兒一個安穩、幸福的成長環境。

一個女孩用自己的生命為代價寫就的案例,值得我們所有人去警示,去反思。

文 | 王小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