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彩鈴叫“失信被執行人”,你聽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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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為了更有效懲治失信被執行人,
最高院回復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與相關聯動單位簽署的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
張店法院
“失信人鈴聲”來了!
“您撥打的機主已被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發佈為失信被執行人。”當你撥打別人電話時聽到這樣的語音,注意了,這不是彩鈴,不是騙子的詐騙手法,而是張店區人民法院懲治“老賴”的一項新舉措——率先在全國對“老賴” 通信進行限制。
事情是這樣的。。。。。。
日前山東高院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試點,在全國率先對“老賴”實施通信限制。
“所謂通信限制,就是失信被執行人在撥打或者接聽電話的時候,接通之前會播放一段語音,將該機主的失信資訊通過電信網路系統向社會公佈,或者通過短信形式向機主及其連絡人發送。”提示語音分為主叫和被叫兩種,張店區人民法院對於語音內容的編輯集中進行了徵集、篩選、報送和反復修改,
不過,“老賴”一旦履約,會按照時間要求迅速撤銷懲戒,
張店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潘紅軍說:“現在打電話就像穿衣、吃飯一樣離不開人們的生活,主叫時提醒機主是失信被執行人,被叫時在其現實的朋友圈高調公佈他是失信被執行人,給其造成一種精神上的壓力,有利於敦促他們自動履行義務。”
主叫時提醒機主是失信被執行人,被叫時在其現實的朋友圈高調公佈他是失信被執行人,給其造成一種精神上的壓力,有利於敦促他們自動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