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行且珍惜,如果婚姻只有5年保質期,你還願意續約嗎?看哭多少人”
兩個人相愛只要在一起,無論做什麼都是快樂的,
如果婚姻是合同制,有效期是5年,一旦到了時間就失效了。大家也許會更珍惜,或者壓力會更小,也許也沒有那麼多計較的事情,或許兩個人之間也更加的和諧。
剛看到說結婚證的有效期如果只有5年,到期你還會不會續約?有人說:我想我不會,5年對我來說足夠了,用5年的時間,談一場2年的戀愛,生一兩個孩子,婚姻到期,各自離開,去過自己想過的生。
活著的時候要盡情快樂,
如果婚姻有效期5年,要想再繼續就要去民政局續期,可以再續5年,如果沒有再續的話就會自動解除,婚姻無效,恢復單身。這樣的話,就不會有人為了這已經結婚了,而再去喜歡別人而內疚吧,而且相反為了讓對方繼續,雙方都會更珍惜對方。
如果婚姻有效期真是5年,我希望最好不要有這樣的規定,相愛的兩個人在一起,哪怕是一萬年都不會覺得時間長,愛就要永遠在一起!如果說兩個人不愛了,
如果你們的婚姻只有5年期限,到期後,你還願意續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