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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議如何考核企業信用管理工作——開篇

眾所周知,市場經濟是建立在“信用”基礎上的體制安排。

雖然我國傳統文化中大力宣導“誠信”,但是在我國市場經濟剛剛起步的階段,卻無法建立良好的信用環境來發展我國的經濟,導致出現了影響我國經濟發展的極為嚴重的三角債問題。此後,企業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紛紛拋棄了“信用”交易,選擇了更為安全的原始的現金交易。

據統計,西方國家信用交易占全部交易的比例高達90%-95%,而我國的信用交易的比例只有30%-40%,遠低於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水準。隨著中國企業對於信用交易認識的深化,中國的企業逐漸走出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漩渦,開始接納和採用信用交易。但是由於目前中國的信用環境仍然有所欠缺,信用交易在給企業帶來收益的同時也給企業帶來了較大的風險,

應運而生的就在企業中產生了獨立的信用管理部門。對於這個新興的專業工作,如何來對信用管理人員的工作成績進行考核就成為了一個難題,如果考核方法不合理,將引導企業的信用管理工作走入歧途,從而無法真正發揮信用管理工作的作用,甚至會適得其反。同時我們也知道,信用管理的成敗必須依靠銷售部門、財務部門的密切配合,
但是由於各種原因,這種配合經常是不積極的,甚至是受到抵制的,結果往往是,儘管信用管理部門付出了很大努力,但是效果甚微,這種工作成果不能由部門自身來左右的狀況,加劇了信用管理績效評價的難度。因此,必須要設置較為合理的考核指標來評價信用管理工作,才能使企業的信用管理工作步入正確的發展道路。

首先,我們應該明確,一個指標能不能作為績效評價指標,

首先要看它是否符合特定的需求以及是否能達到特定的目標。只有目標明確了,才能有助於達成企業的使命。目標不清晰,或者不易被理解的指標統統不能作為評價指標。另外,為了用於評價,指標必須有一個標準,這個標準可以是一個獨立的值,也可以是一個區間,標準的設立正是企業的價值取向的反映,它可以是企業的計畫值,也可以採用行業平均水準,
由企業自己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接下來的幾期,我們將結合實際情況,介紹幾種國際上比較通用的衡量信用管理工作成績的指標,希望能給企業提供有益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