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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高福利空前絕後

“走卒類士服,農夫躡絲履”,這是全盛期的北宋都城表現,販夫走卒穿得都跟當官似的,農民都穿綾羅綢緞,商業十分發達。同時,宋朝的社會福利待遇也達到了封建皇權社會的巔峰,

生有所養、學有所教、病有所醫、老有所托、死有所葬,史上空前絕後。時至今日,很多現代化國家難以企及。

宋代幼兒救助機構主要有福田院、居養院(北宋)和養濟院(南宋),專門的慈幼機構出現於南宋中期,為嬰兒局、慈幼局、舉子倉和慈幼莊等。無論貧富,

凡妊娠五月孕婦,經申報,官方給予建立檔案,派專人照顧孕婦起居,臨盆時,由助產醫接生,所有服務免費。其夫可進行陪護,並免除雜役一年。今日男士之陪產假也不過7天。

嬰兒若生於戰亂年代(如靖康之亂),由於不可抗拒因素,遭遺棄的,由國家專門機構撫養。

免費教育,長大後由官方介紹物件,皇帝親自主婚。為避免棄嬰,國家規定孩子多的家庭,可免除各種苛捐雜稅。

生子不舉,又稱“洗兒”,沿海一帶家庭都把多生子女當做沉重負擔,兩男一女最佳,第四胎就會被溺死。不忍殺之的,則遺棄。針對這一現象,大宋zheng府提出了鼓勵人口生育政策。政策規定:家庭經濟困難養不起孩子的,國家給錢養之。棄兒則由嬰兒局收容立檔,官方聘請乳母撫養,

按月給粟,孩子長到七歲,停止供給。嚴令保甲法,取他人子代者,騙取國家皇糧,一經發現,嚴厲處罰。孩子有病的,有專科醫生診治,原本是一名醫生,後增至兩人,即兩名醫生給一名患兒看病。免費。

慈幼莊,甯宗嘉定十年(1217年)江東轉運使真德秀創辦于建康府,

是更加健全的獨立的幼兒救助機構。對小兒的撫養、收養年限、小兒病葬處理等均有詳明規定。對於棄兒,不僅官方供養,同時對民間領養棄兒者,也有說法。規定,民間領養者,官方每年給錢十二貫文(約5775.00元RMB)、米72斗米,孩子長至五歲,停止供給。

宋代教育分官學和私學。國立教育系統行“三舍考選法”,由國子監統一管理監督。公立學校依等級分為國子學、太學、州郡學和縣學。

官學覆蓋面廣,各個縣均有,入學門檻低,面向公民開放,不論貧富等級。官學早前收錢,每年交二千文錢,相當於均價四五石米。按照五石米計,宋時一年學費相當於現在500市斤大米(1250元RMB)。宰相富弼力諫止道:“販夫走卒,社會底層,日求升合之粟,以養活妻兒,還要供孩子上學,收他一文兩文錢幹什麼?又不能興邦富國。”於是廢止,成了免費教育。學生念到太學(大學)時,國家則有助學補助。

宋代三舍考選法規定,太學置外舍生2000人,內舍生300人,上舍生100人,共計2400名學生,合稱“三舍生”。神宗熙甯元年規定內舍生食錢(餐費補助)每人300文/月(187.50元RMB)。熙寧五年規定太學三舍生均有餐費補助,為每人1000文/月(625.00元RMB)。寒門學子,在校外沒住房的,國家提供住宿及伙食。

宋仁宗時設置“廣惠倉”,為宋代首創倉種,主要功能是救濟州郡行政轄區內,老幼貧瘠不能自存者,如有餘富再惠及其他臨近縣。相當於備用糧倉,以抗天災,以備不時之需。廣惠倉存糧有明確規定,州郡人口不滿萬戶的,留田租千石,超過萬戶的則加倍。戶二萬留三千石,三萬留四千石,四萬留五千石,五萬留六千石,七萬留八千石,以此類推。一般在十一月開倉,三天一放糧,人米一升,幼者半升,直到次年二月結束。

也是奇葩!

宋代三舍考選法規定,太學置外舍生2000人,內舍生300人,上舍生100人,共計2400名學生,合稱“三舍生”。神宗熙甯元年規定內舍生食錢(餐費補助)每人300文/月(187.50元RMB)。熙寧五年規定太學三舍生均有餐費補助,為每人1000文/月(625.00元RMB)。寒門學子,在校外沒住房的,國家提供住宿及伙食。

宋仁宗時設置“廣惠倉”,為宋代首創倉種,主要功能是救濟州郡行政轄區內,老幼貧瘠不能自存者,如有餘富再惠及其他臨近縣。相當於備用糧倉,以抗天災,以備不時之需。廣惠倉存糧有明確規定,州郡人口不滿萬戶的,留田租千石,超過萬戶的則加倍。戶二萬留三千石,三萬留四千石,四萬留五千石,五萬留六千石,七萬留八千石,以此類推。一般在十一月開倉,三天一放糧,人米一升,幼者半升,直到次年二月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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