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卒類士服, 農夫躡絲履”, 這是全盛期的北宋都城表現, 販夫走卒穿得都跟當官似的, 農民都穿綾羅綢緞, 商業十分發達。 同時, 宋朝的社會福利待遇也達到了封建皇權社會的巔峰, 生有所養、學有所教、病有所醫、老有所托、死有所葬, 史上空前絕後。 時至今日, 很多現代化國家難以企及。
宋代幼兒救助機構主要有福田院、居養院(北宋)和養濟院(南宋), 專門的慈幼機構出現於南宋中期, 為嬰兒局、慈幼局、舉子倉和慈幼莊等。 無論貧富, 凡妊娠五月孕婦, 經申報, 官方給予建立檔案, 派專人照顧孕婦起居, 臨盆時, 由助產醫接生, 所有服務免費。 其夫可進行陪護, 並免除雜役一年。 今日男士之陪產假也不過7天。
嬰兒若生於戰亂年代(如靖康之亂), 由於不可抗拒因素, 遭遺棄的, 由國家專門機構撫養。 免費教育, 長大後由官方介紹物件, 皇帝親自主婚。 為避免棄嬰, 國家規定孩子多的家庭, 可免除各種苛捐雜稅。
生子不舉, 又稱“洗兒”, 沿海一帶家庭都把多生子女當做沉重負擔, 兩男一女最佳, 第四胎就會被溺死。 不忍殺之的, 則遺棄。 針對這一現象, 大宋zheng府提出了鼓勵人口生育政策。 政策規定:家庭經濟困難養不起孩子的,
慈幼莊, 甯宗嘉定十年(1217年)江東轉運使真德秀創辦于建康府, 是更加健全的獨立的幼兒救助機構。 對小兒的撫養、收養年限、小兒病葬處理等均有詳明規定。 對於棄兒, 不僅官方供養, 同時對民間領養棄兒者, 也有說法。 規定, 民間領養者, 官方每年給錢十二貫文(約5775.00元RMB)、米72斗米, 孩子長至五歲, 停止供給。
宋代教育分官學和私學。 國立教育系統行“三舍考選法”, 由國子監統一管理監督。 公立學校依等級分為國子學、太學、州郡學和縣學。 官學覆蓋面廣, 各個縣均有, 入學門檻低, 面向公民開放, 不論貧富等級。 官學早前收錢, 每年交二千文錢, 相當於均價四五石米。 按照五石米計, 宋時一年學費相當於現在500市斤大米(1250元RMB)。 宰相富弼力諫止道:“販夫走卒,
宋代三舍考選法規定, 太學置外舍生2000人, 內舍生300人, 上舍生100人, 共計2400名學生, 合稱“三舍生”。神宗熙甯元年規定內舍生食錢(餐費補助)每人300文/月(187.50元RMB)。熙寧五年規定太學三舍生均有餐費補助,為每人1000文/月(625.00元RMB)。寒門學子,在校外沒住房的,國家提供住宿及伙食。
宋仁宗時設置“廣惠倉”,為宋代首創倉種,主要功能是救濟州郡行政轄區內,老幼貧瘠不能自存者,如有餘富再惠及其他臨近縣。相當於備用糧倉,以抗天災,以備不時之需。廣惠倉存糧有明確規定,州郡人口不滿萬戶的,留田租千石,超過萬戶的則加倍。戶二萬留三千石,三萬留四千石,四萬留五千石,五萬留六千石,七萬留八千石,以此類推。一般在十一月開倉,三天一放糧,人米一升,幼者半升,直到次年二月結束。
也是奇葩!
合稱“三舍生”。神宗熙甯元年規定內舍生食錢(餐費補助)每人300文/月(187.50元RMB)。熙寧五年規定太學三舍生均有餐費補助,為每人1000文/月(625.00元RMB)。寒門學子,在校外沒住房的,國家提供住宿及伙食。宋仁宗時設置“廣惠倉”,為宋代首創倉種,主要功能是救濟州郡行政轄區內,老幼貧瘠不能自存者,如有餘富再惠及其他臨近縣。相當於備用糧倉,以抗天災,以備不時之需。廣惠倉存糧有明確規定,州郡人口不滿萬戶的,留田租千石,超過萬戶的則加倍。戶二萬留三千石,三萬留四千石,四萬留五千石,五萬留六千石,七萬留八千石,以此類推。一般在十一月開倉,三天一放糧,人米一升,幼者半升,直到次年二月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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