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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皇太極開始,皇帝的女兒應該稱為“公主”,而不是“格格”!

“格格”原為滿語的譯音,譯成漢語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貴胄之家女兒的稱謂,即婦人之爵名。

清朝前身後金初年,國君(大汗),貝勒的女兒均稱格格,無定制。例如,清太祖努爾哈赤的長女稱"東果格格",

次女稱"嫩哲格格"。

清太宗皇太極繼位後,于崇德元年(1636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兒開始稱為"公主",並規定皇后所生之女稱"固倫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養女,稱"和碩公主"。"

從順治十七年,清朝開始把"格格"分為五等,即:

一、親王之女,稱為"和碩格格",

漢名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縣主";

三、多羅貝勒之女,亦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郡君";

四、貝子之女,稱為"固山格格",漢名"縣君";

五、鎮國公、輔國公之女,稱"格格",漢名"鄉君";

當然也有妃子生的,卻封為固倫公主,那是“破格”。

和孝公主13歲時,

便被破格冊封為固倫公主,這也充分說明了乾隆對她的寵愛,因為按清朝法制所定:皇后所生之女才能被封為"固倫公主",品級與親王相當,而妃、嬪所生或者由皇后收養的其他皇親宗室之女,則只能封為"和碩公主",品級只相當於郡王。而固倫和孝公主是一個妃子所生,乾隆帝因為疼愛她,才破格封其為固倫公主。

從以上事例來看,清朝從皇太極開始就已經不把皇帝的女兒稱作"格格"了,一般均稱為"公主"。 但公主的家人也可以在不是很正式的場合叫她“格格”,這是按照她的排行來叫的,如“大格格”、“十格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