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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區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

近日,金台區紀委對查處的5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予以通報:

1、硤石鎮林家村黨支部書記林寶明,林家村在沒有進行深入摸底、未按照規定參會範圍進行民主評議的情況下,將本村不符合條件的一組村民趙水愛納入貧困戶,違反了脫貧攻堅有關規定精神。2017年6月13日,硤石鎮紀委對林寶明有關問題立案審查。

2、陳倉鎮工農社區七組黨支部書記張寶英,在扶貧及低保評審工作中作風不實,沒有深入核實情況,將不符合條件的崔興武通過了評議享受低保政策,

並納入貧困戶建檔立卡範圍。2017年6月16日,陳倉鎮黨委給予張寶英黨內警告處分。

3、中山東路街道辦事處沿河街社區主任劉迎,在轄區居民李金紅開具收入證明申請低保過程中,劉迎作為社區主任,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造成開具虛假證明。2017年6月15日,中山東路街道黨工委給予劉迎黨內警告處分。

4、西關街道辦事處新福路西社區主任李小華,在低保資料審核環節把關不嚴,

致使不符合條件的村民李西梅違規領取低保補助。2017年5月31日,西關街道黨工委給予李小華黨內警告處分。

5、中山西路街道辦事處新維巷社區黨支部書記王靜,在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中,對申報人提供的收入證明審查不嚴不實,造成轄區居民王林森虛報冒領廉租房補貼。2017年5月17日,中山西路街道黨工委給予王靜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