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老年人警惕:專門坑騙老年人的保健品會議行銷

3月15日,中央電視臺2017年3·15晚會曝光了專門坑騙老年人的保健品會議行銷,這種近年來興起的銷售模式已在全國遍地開花,老年人上當受騙的事件也在各地頻頻出現,產生了極壞的社會影響。

但這種多數人都能看明白的“忽悠”銷售,在實際監管中卻遇到了不小的障礙。

會議行銷的目標是老人

“服用3周~5周,總膽固醇下降11.4,甘油三酯下降12.1。”

“糖尿病患者,兩個半月血糖恢復正常。”

在央視曝光的暗訪現場,企業請來的“名醫”“大師”在會議或講座上,

大肆宣揚產品的神奇功效,而這些產品不過是些諸如蜂膠膠囊、銀杏軟膠囊之類的保健食品或普通食品,甚至有些還是沒任何資質的假貨。

在會議或講座前,這些保健品銷售公司一般都先要完成客戶遴選。一位保健品銷售從業人員表示,第一步是發掘潛在客戶,通過送一些小禮品獲得老人的個人資訊和聯繫方法,業內稱為“收單”;接下來就要和老人拉攏感情、建立信任,

摸清老人身體和家庭狀況,並在此過程中推介產品,這一環節被稱為“做客情”;與老人建立了感情,摸清了家底,還要通過辦理會員卡等方式淘汰沒有購買欲望的老人,他們把這個環節稱為“洗單”。剩下的老人就成了會議行銷的直接目標。

會議行銷的第一步是健康講座,講座的老師大多號稱“北京大型醫院的醫生”“中國老年保健協會的專家”,而真實身份卻是銷售門店的店主等人。

健康講座後,就是會議行銷最關鍵的一步——賣產品。在甘肅省蘭州市的一個會議現場,湖北國創偉業生物技術公司將一款名為“銀杏軟膠囊”的保健食品,一次向50多名老年人銷售了14萬元;在吉林省敦化市,武漢樂百齡生物科技公司將一款名為“甘舒堂樂粉”的食品,一次向40多名老年人銷售了5萬多元,該公司的銷售紀錄是在上海市創造的,當場銷售了200萬元的產品。

專家表示,這些產品幾乎不會對疾病症狀帶來任何改善,大量錢財的支出和很高的心理預期,都會讓老人產生巨大的心理落差。不久前,青島市一位老人自殺後留下一封痛斥保健品欺詐行銷的遺書,就曾引發廣泛社會關注。

取證難定性難亟待突破

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秘書長劉學聰介紹,目前我國大多數規模較大的保健食品企業都採取直銷模式,“恰恰是為數眾多的、沒有品牌知名度的小企業在採取會議行銷的模式,

會議行銷已成為我國保健食品行銷的主要手段之一。”而會議行銷的特殊性則令監管部門和業內專家十分撓頭。

專家表示,食藥監管部門對保健食品經營行為進行查處,執法依據無非來自幾個方面:一是產品本身存在品質問題;二是在產品宣傳時違法誇大產品的功能、功效,甚至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三是經營場所存在資質問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監三司負責人表示,在會議行銷現場被“吹”得神乎其神的產品,其中不少為合法正規產品,在註冊審批備案、標籤標識聲稱等方面都沒有問題,在日常產品抽檢中都能順利過關;而企業人員在會議現場的進行違法宣傳和銷售等情形,又面臨著定性難和取證難的問題。

“會議現場往往會有行銷人員對參會人員進行把控,只允許熟悉的老人入場,執法人員很難進入現場取證。”一位元來自食藥監管系統的一線執法人員告訴記者,他在基層執法過程中經常會遇到此類難題。

“違法企業用嚴重高於產品價值的價格銷售產品,使消費者利益受損;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地方銷售買賣食品及保健食品,進出貨物台賬不清晰等,這些都是加強監管的抓手。”劉學聰表示,會議行銷本身並不違法,但往往會產生違反《食品安全法》經營銷售、侵犯消費者權益等違法行為。食藥監管部門和工商部門分別負有相應的監管職責,政府應加強部門聯動監管和銜接的制度設計,盡可能突破取證、定性難題,防止因職責交叉造成監管缺失。

國家食藥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介紹,由該局起草制定的《食品安全欺詐行為查處辦法》即將發佈。《辦法》將以網路、電話、電視、廣播、講座、會議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列為食品宣傳欺詐,在對生產經營企業處罰的同時,將對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劉學聰建議,在進一步加強監管,提高違法成本的同時,政府還應加強針對老年人的科普教育,進行正確引導。“也希望做兒女的多給予老人關心關懷,少一些冷落和責備,多一些陪伴和理解,這也是避免老人受騙的有效方法之一。”

原文地址:http://www.food.cnhnb.com/article/12010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監三司負責人表示,在會議行銷現場被“吹”得神乎其神的產品,其中不少為合法正規產品,在註冊審批備案、標籤標識聲稱等方面都沒有問題,在日常產品抽檢中都能順利過關;而企業人員在會議現場的進行違法宣傳和銷售等情形,又面臨著定性難和取證難的問題。

“會議現場往往會有行銷人員對參會人員進行把控,只允許熟悉的老人入場,執法人員很難進入現場取證。”一位元來自食藥監管系統的一線執法人員告訴記者,他在基層執法過程中經常會遇到此類難題。

“違法企業用嚴重高於產品價值的價格銷售產品,使消費者利益受損;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地方銷售買賣食品及保健食品,進出貨物台賬不清晰等,這些都是加強監管的抓手。”劉學聰表示,會議行銷本身並不違法,但往往會產生違反《食品安全法》經營銷售、侵犯消費者權益等違法行為。食藥監管部門和工商部門分別負有相應的監管職責,政府應加強部門聯動監管和銜接的制度設計,盡可能突破取證、定性難題,防止因職責交叉造成監管缺失。

國家食藥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介紹,由該局起草制定的《食品安全欺詐行為查處辦法》即將發佈。《辦法》將以網路、電話、電視、廣播、講座、會議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列為食品宣傳欺詐,在對生產經營企業處罰的同時,將對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劉學聰建議,在進一步加強監管,提高違法成本的同時,政府還應加強針對老年人的科普教育,進行正確引導。“也希望做兒女的多給予老人關心關懷,少一些冷落和責備,多一些陪伴和理解,這也是避免老人受騙的有效方法之一。”

原文地址:http://www.food.cnhnb.com/article/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