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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環委會通報5起移送公安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紅網長沙3月21日訊今年以來,長沙市環保系統組織開展了為期3個月的環境保護“春雷行動”,全面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今日,長沙市環委會通報了5起移送公安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1、長沙縣壇農鄉食品有限公司違法排汙案

現場發現私設的暗管正向外排汙。長沙市環保局供圖

2016年9月28日,長沙市環境監察支隊會同長沙縣行政執法局對長沙壇農鄉食品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汙水處理設施未運行,並且私設暗管將汙水處理站末端沉澱池未處理的生產廢水向外直排。

執法人員現場下達責改文書,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違法排汙行為,並決定對其立案調查。長沙壇農鄉食品有限公司處以罰款4萬元,長沙市環保局於2017年2月14日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公安機關經調查核實,作出對長沙壇農鄉食品有限公司負責人蘇春良行政拘留3日的決定。經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進行後督查,該單位已拆除了暗管,

汙水處理設施已正常運行。

2、天心區龍湘油桶經營部違法處置危廢案

現場發現油桶記憶體有廢油。長沙市環保局供圖

2016年10月13日,市環境監察支隊與天心區環保局聯合執法中,發現天心區龍湘油桶經營部無危險廢物收集資質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擅自進行廢礦物油桶的收集、清洗、拆解、翻新、銷售,地面殘留有大量的廢舊油液,並且無任何環保處理設施,大量清洗廢液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外環境。經核實,該單位無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資質,現場查獲液壓油桶300餘個(4650餘公斤),回收廢油12桶(1700餘公斤)。

執法人員現場下達文書,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並決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2017年2月14日,長沙市環保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公安機關經調查核實於2月21日作出對長沙市天心區龍湘油桶經營部負責人龍冬義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決定。

經執法人員督促,龍湘油桶經營部負責人目前已將其現場存放的危險廢物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了無害化處置。

3、天心區友旺通油桶經營部非法處置危廢案

現場發現的廢油桶。 長沙市環保局供圖

2016年8月24日,長沙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對天心區南托街道友旺通廢舊油桶經營部進行環保檢查,發現該經營部直接將清洗廢舊油桶的廢水和桶內的殘留物倒入土坑。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工作人員對該經營部土坑進行採樣檢測,結果顯示化學需氧量(COD)超過國家標準近50倍。

執法人員現場下達責改文書,責令該單位立即停止危廢違法處置行為,並決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2017年2月14日,長沙市環保局於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經調查核實於2月21日作出對長沙市天心區友旺通廢舊油桶經營部負責人王文明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決定。

經執法人員督促,友旺通廢舊油桶經營部負責人目前已將其現場存放的危險廢物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了無害化處置。

4、開福區鐘國良違法收集、處置危廢案

現場查獲收集的含油空桶。長沙市環保局供圖

2016年9月29日,長沙市環境監察支隊和開福區環保局在對開福區沙坪街道大明村一組51號廢礦物油收集點的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鐘國良(個體戶)無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處置。

現場查獲收集的含油空桶255公斤,收集的廢礦物油570公斤,儲存脫模劑550公斤,銷售給五礦二十三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萬境藍山項目部脫模劑1000公斤。

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改文書,責令該單位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並決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同時由開福區環保局下達《查封(扣押)決定書》,對現場查獲的危險廢物進行就地封存。公安機關經調查核實,作出對鐘國良(個體戶)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決定。

5、開福區鐘安國違法收集、處置危廢案

現場發現的廢礦物油及含礦物油廢物 。長沙市環保局供圖

2016年9月29日,長沙市環境監察支隊和開福區環保局在對開福區沙坪街道大明村一組廢礦物油收集點的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鐘安國(個體戶)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處置活動。

現場查獲廢礦物油及含礦物油廢物464公斤、其他廢物1165公斤。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現場查獲的油桶、廢礦物油均屬於危險廢物。

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改文書,責令該單位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並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同時由開福區環保局對其下達了《查封(扣押)決定書》,對現場查獲的油桶、廢礦物油等危險廢物進行就地封存。公安機關經調查核實作出對鐘國良(個體戶)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決定。

對於鐘國良、鐘安國兩家被封存在現場的危險廢物,目前開福區環保局正在聯繫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妥善處置。

責令該單位立即停止危廢違法處置行為,並決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2017年2月14日,長沙市環保局於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經調查核實於2月21日作出對長沙市天心區友旺通廢舊油桶經營部負責人王文明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決定。

經執法人員督促,友旺通廢舊油桶經營部負責人目前已將其現場存放的危險廢物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了無害化處置。

4、開福區鐘國良違法收集、處置危廢案

現場查獲收集的含油空桶。長沙市環保局供圖

2016年9月29日,長沙市環境監察支隊和開福區環保局在對開福區沙坪街道大明村一組51號廢礦物油收集點的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鐘國良(個體戶)無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處置。

現場查獲收集的含油空桶255公斤,收集的廢礦物油570公斤,儲存脫模劑550公斤,銷售給五礦二十三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萬境藍山項目部脫模劑1000公斤。

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改文書,責令該單位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並決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同時由開福區環保局下達《查封(扣押)決定書》,對現場查獲的危險廢物進行就地封存。公安機關經調查核實,作出對鐘國良(個體戶)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決定。

5、開福區鐘安國違法收集、處置危廢案

現場發現的廢礦物油及含礦物油廢物 。長沙市環保局供圖

2016年9月29日,長沙市環境監察支隊和開福區環保局在對開福區沙坪街道大明村一組廢礦物油收集點的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鐘安國(個體戶)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處置活動。

現場查獲廢礦物油及含礦物油廢物464公斤、其他廢物1165公斤。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現場查獲的油桶、廢礦物油均屬於危險廢物。

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改文書,責令該單位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並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同時由開福區環保局對其下達了《查封(扣押)決定書》,對現場查獲的油桶、廢礦物油等危險廢物進行就地封存。公安機關經調查核實作出對鐘國良(個體戶)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決定。

對於鐘國良、鐘安國兩家被封存在現場的危險廢物,目前開福區環保局正在聯繫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妥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