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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萬億!分享經濟翻番 八部委把關 摩拜ofo合併

發改委、網信辦、工信部、人社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統計局日前印發《關於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進一步取消或放寬資源提供者市場准入條件限制,審慎出臺新的市場准入政策。《意見》還強調依法嚴厲打擊洩露和濫用使用者個人資訊等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

資料顯示,2016年我國分享經濟市場交易額達到3.45萬億,同比增長103%,預計未來幾年我國分享經濟仍將保持年均40%左右的高速增長。

高速增長的同時,分享經濟發展也面臨著認識不統一、制度不適應、保障不健全等諸多問題和挑戰。

6月2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曾專門部署促進分享經濟健康發展的措施。本次印發的《意見》被認為是對是國務院常務會議內容的落實。

分享經濟市場准入擬放寬

破除不適應分享經濟發展的舊管制辦法,進一步取消或放寬資源提供者市場准入條件限制是《意見》的一大亮點。

分享經濟強調所有權與使用權的相對分離,宣導共用利用、集約發展、靈活創新的先進理念。然而,這與不少傳統產業存在利益矛盾,也與不少現行監管制度存在衝突。分享經濟一直面臨著“規範的多、鼓勵的少”的窘境。

《意見》指出,清理規範制約分享經濟發展的行政許可、商事登記等事項,

進一步取消或放寬資源提供者市場准入條件限制,審慎出臺新的市場准入政策。而對於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文化安全、金融風險等密切相關的業態和模式,《意見》則提出要嚴格規範准入條件。

在釋法、修法方面,《意見》要求,按程式及時調整不適應分享經濟發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不斷優化法律服務。

在相關立法工作中,根據國家有關戰略部署和分享經濟發展特點進行設計,加強制度與監管的適應性。根據需要及時研究制定分行業分領域分享經濟管理辦法。

加強對平臺企業壟斷監管

在分享經濟相關領域,頻頻發生佔據巨大市場份額的企業合併或收購的案例:美團與大眾點評、58同城與趕集、攜程與去哪兒、滴滴與快的合併,

這些合併造就了多個細分市場的寡頭,也引起了更多的討論,主管部門也對部分企業進行了約談和調查。

《意見》要求,鼓勵和引導分享經濟企業開展有效有序競爭。切實加強對分享經濟領域平臺企業壟斷行為的監管與防範,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營造新舊業態、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環境。嚴禁以違法手段開展競爭,嚴厲打擊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的行為。

除了指導性意見,《意見》也提出鼓勵分享經濟發展的措施。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加大政府部門對分享經濟產品和服務的購買力度,擴大公共服務需求。在城鄉用地佈局和公共基礎設施規劃建設中,充分考慮分享經濟發展需求,研究完善適合分享經濟特點的稅收征管措施等。

嚴厲打擊分享經濟企業洩露濫用使用者資訊

分享經濟所涉及的面很廣,如今市面上湧現了諸多打著分享、共用的名義來招攬使用者甚至是獲取使用者資訊的企業或平臺。分享經濟當前出現的諸如損壞車輛、安全風險等難題依然有待解決。

《意見》提出,科學合理界定平臺企業、資源提供者和消費者的權利、責任及義務,引導平臺企業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和糾紛解決機制等。鼓勵行業組織依法合規探索設立分享經濟用戶投訴和維權的協力廠商平臺。依法嚴厲打擊洩露和濫用使用者個人資訊等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加強對分享經濟發展涉及的專利、版權、商標等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創造、運用和服務。

嚴禁以違法手段開展競爭,嚴厲打擊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的行為。

除了指導性意見,《意見》也提出鼓勵分享經濟發展的措施。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加大政府部門對分享經濟產品和服務的購買力度,擴大公共服務需求。在城鄉用地佈局和公共基礎設施規劃建設中,充分考慮分享經濟發展需求,研究完善適合分享經濟特點的稅收征管措施等。

嚴厲打擊分享經濟企業洩露濫用使用者資訊

分享經濟所涉及的面很廣,如今市面上湧現了諸多打著分享、共用的名義來招攬使用者甚至是獲取使用者資訊的企業或平臺。分享經濟當前出現的諸如損壞車輛、安全風險等難題依然有待解決。

《意見》提出,科學合理界定平臺企業、資源提供者和消費者的權利、責任及義務,引導平臺企業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和糾紛解決機制等。鼓勵行業組織依法合規探索設立分享經濟用戶投訴和維權的協力廠商平臺。依法嚴厲打擊洩露和濫用使用者個人資訊等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加強對分享經濟發展涉及的專利、版權、商標等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創造、運用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