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球,怎麼把人類迷成這樣啦?
約稿
為什麼我們愛看籃球呢?
你曾經在家裡,在學校,或者在某個工廠的籃球場上,看到一群人,烈日下奔跑著,將一個球搶奪又拋出,球在一個敝舊的鐵筐上飛舞跳動。或者,黃昏,
你的手指第一次觸碰籃球時,是在若合符節的模仿著巨星們的絢麗技巧,
為什麼我們愛足球呢?
也許因為傳遞、接應、跑動、射門、每一次傳中時對落點的期待、球到對方前場32米之後全場球迷紛紛直起脊背期待進球的騷動、一次出其不意的盤帶、絕境中逼出的一個角球、一腳射門——在我們知道博斯曼法案,知道伯納烏球場是哪個球隊的主場,
同理,網球;同理,排球;同理,水球;同理,高爾夫球。然後是馬球、羽毛球、橄欖球、曲棍球、棒球……
為什麼人類有這麼多球?
霍去病也愛踢足球:遠征朔漠時,
為什麼呢?
我以前解釋過,真正愛上一種球類運動,不能看集錦——內行人鍾愛的集錦,行外人看得莫名其妙。你得看一整場高水準的比賽,看對方能夠設置障礙到何種程度,然後看如何解開。
比如說,在一場來回十幾拍的網球僵持中,決定性的瞬間到來:費德勒揮出一記優美的反手穿越,
說穿了,大多數球類遊戲,真正的快感點是:甩脫障礙,直達目標。
我們看球,貪求的,就是這麼一個爽字。
所以,為什麼偏是球呢?
橄欖球算一個小例外:形狀不規則,落地無法滾動,只能跳。所以橄欖球簡直算空中運動:拋、接、傳,都在空中。考驗的主要是人,是跑位,是佈陣,是單扛,是計算,是熱血。
而大多數的球類,都適合流暢地飛行、滾動或拍打:足球在草皮上流暢地運動,籃球和手球被拍打,棒球和網球自由飛翔。羽毛球和網球其實都算隔網擊球運動,但因為球型不同,所以網球速度快得多。
說到底,我們愛球,也就是喜歡這種,擺脫重圍的奔放與流暢。
所以,當年羅納爾多如遊戲般盤帶時,世界說他是外星人,歐洲人說他回歸了足球本質。1998年世界盃著名的歌曲《Do you mind if I play》,設定一群窮鄉僻壤的孩子光著腳快樂地踢球,也是這個意思。世界上有許多人可能並不知道各大聯賽與戰術體系,僅僅是,讓球流暢地滾起來,飛起來,準確地到達球門、籃筐、對面場地的得分點,就足夠快樂了。
這就是球類遊戲與其他一切遊戲的類似處。馬里奧要排除萬難去找到公主。魂鬥羅二人組要一路過關斬將對付掉外星人。奎爺要克服各色謎題撕裂對手去幹掉眾神(嗯,這是個《戰神》的梗,沒玩過的可以忽略)。遊戲高手與超級球星的共同之處,大概便是不假思索,行雲流水,視障礙為無物。雖然大多數球類遊戲都強調團隊,但我們私心裡最愛看的,還是那一下孤膽英雄穿越一切障礙。一個千里走單騎的盤帶突破,一個跨場一條龍扣籃,一個雙反直線制勝球,一杆滿分清台,一發二傳到位後擲地有聲的扣殺,一個四分衛散彈槍長傳後外接手了無掛礙直沖達陣區。
更進一步:為什麼作為遊戲的球類運動員,可以成為英雄呢?
因為如上所述,一切球類與一切遊戲,都是對戰爭的模仿;於是球星們參與運動,本質上是面向觀眾群、模仿戰爭的一種演出。
事實上,絕大多數觀眾看球,就是簡化了的,和平時期的戰爭。誰玩得最流暢,技藝最高超,誰就是大師能手。
所以常有人念叨“與其看球,不如自己去打球”,這就是沒弄明白。現代球類運動與遊戲一樣,已經是一種觀賞型演出了。職業運動員們是和平時期,體育產業用以填補人類對抗需求的戰鬥英雄,是現代的角鬥士或希臘半神,是現實世界裡的遊戲主角。
所以,我們格外需要單純的一下子,像孩子一樣,將球這種圓圓的、最適合飛行、最適合滾動、最適合流暢運動的東西,送到那個地點,並喜歡這種感覺,就像是我們希望馬里奧能一路救到公主,希望RPG主角能滿血通關,希望《魂鬥羅》的兩位英雄能一命不死地過去,都是一個道理:我們希望看到遊戲流暢地推進下去,得到行雲流水的爽感。
——因為世上磕磕絆絆的事情,實在已經太多了。
因此,在《歡樂球吃球》這種單純有趣的遊戲世界裡,你可以不再壓抑童趣與天真,以一種二次元的方式,延續你的快樂~放肆的吃,盡情享受“球場”馳騁的樂趣。除此以外還有射擊、閃電、隱身 等小道具,雙人組隊感受球場上呼朋引伴,大殺四方的快感!
橄欖球的一次奔襲達陣,會因為之前的無數失敗四檔進攻而顯得犀利;籃球的一次壯麗扣籃,會因為慣常的節奏拖遝而美好;大師級斯諾克選手動人的瞬間不是一杆清台,而是將對手設的障礙解開。說穿了,大多數球類遊戲,真正的快感點是:甩脫障礙,直達目標。
我們看球,貪求的,就是這麼一個爽字。
所以,為什麼偏是球呢?
橄欖球算一個小例外:形狀不規則,落地無法滾動,只能跳。所以橄欖球簡直算空中運動:拋、接、傳,都在空中。考驗的主要是人,是跑位,是佈陣,是單扛,是計算,是熱血。
而大多數的球類,都適合流暢地飛行、滾動或拍打:足球在草皮上流暢地運動,籃球和手球被拍打,棒球和網球自由飛翔。羽毛球和網球其實都算隔網擊球運動,但因為球型不同,所以網球速度快得多。
說到底,我們愛球,也就是喜歡這種,擺脫重圍的奔放與流暢。
所以,當年羅納爾多如遊戲般盤帶時,世界說他是外星人,歐洲人說他回歸了足球本質。1998年世界盃著名的歌曲《Do you mind if I play》,設定一群窮鄉僻壤的孩子光著腳快樂地踢球,也是這個意思。世界上有許多人可能並不知道各大聯賽與戰術體系,僅僅是,讓球流暢地滾起來,飛起來,準確地到達球門、籃筐、對面場地的得分點,就足夠快樂了。
這就是球類遊戲與其他一切遊戲的類似處。馬里奧要排除萬難去找到公主。魂鬥羅二人組要一路過關斬將對付掉外星人。奎爺要克服各色謎題撕裂對手去幹掉眾神(嗯,這是個《戰神》的梗,沒玩過的可以忽略)。遊戲高手與超級球星的共同之處,大概便是不假思索,行雲流水,視障礙為無物。雖然大多數球類遊戲都強調團隊,但我們私心裡最愛看的,還是那一下孤膽英雄穿越一切障礙。一個千里走單騎的盤帶突破,一個跨場一條龍扣籃,一個雙反直線制勝球,一杆滿分清台,一發二傳到位後擲地有聲的扣殺,一個四分衛散彈槍長傳後外接手了無掛礙直沖達陣區。
更進一步:為什麼作為遊戲的球類運動員,可以成為英雄呢?
因為如上所述,一切球類與一切遊戲,都是對戰爭的模仿;於是球星們參與運動,本質上是面向觀眾群、模仿戰爭的一種演出。
事實上,絕大多數觀眾看球,就是簡化了的,和平時期的戰爭。誰玩得最流暢,技藝最高超,誰就是大師能手。
所以常有人念叨“與其看球,不如自己去打球”,這就是沒弄明白。現代球類運動與遊戲一樣,已經是一種觀賞型演出了。職業運動員們是和平時期,體育產業用以填補人類對抗需求的戰鬥英雄,是現代的角鬥士或希臘半神,是現實世界裡的遊戲主角。
所以,我們格外需要單純的一下子,像孩子一樣,將球這種圓圓的、最適合飛行、最適合滾動、最適合流暢運動的東西,送到那個地點,並喜歡這種感覺,就像是我們希望馬里奧能一路救到公主,希望RPG主角能滿血通關,希望《魂鬥羅》的兩位英雄能一命不死地過去,都是一個道理:我們希望看到遊戲流暢地推進下去,得到行雲流水的爽感。
——因為世上磕磕絆絆的事情,實在已經太多了。
因此,在《歡樂球吃球》這種單純有趣的遊戲世界裡,你可以不再壓抑童趣與天真,以一種二次元的方式,延續你的快樂~放肆的吃,盡情享受“球場”馳騁的樂趣。除此以外還有射擊、閃電、隱身 等小道具,雙人組隊感受球場上呼朋引伴,大殺四方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