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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都違規?這些互金平臺變道金交所出路在哪

網貸之家訊 7月6日,一重磅消息突襲互聯網金融圈:互金專項整治小組將對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所的合作進行清理整頓。

不少互金平臺都通過與各類金融資產交易所合作的形式以解決大標資產的問題,這一突然的整頓要求,讓涉及此類業務的平臺暫態愕然。除了網貸平臺,螞蟻金服、騰訊、京東金融、蘇甯金融等一線互聯網金融巨頭也將受到波及。

據報導,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下發了《關於對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從事違法違規業務開展清理整頓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64號)(下稱《64號文》),

列出了多項違規風險點,並提出對於7月16日以後仍繼續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違法違規業務的平臺,將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互金平臺變道金交所 業務“量大、人多、結構複雜”

業內人士表示,去年8月24日《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中提出了借款人限額的要求,

意味著P2P網貸平臺不能再做大標。但在平臺搶灘資產端的時代,放棄掉已經拓展好的管道,不再服務有大額資金需求的借款人,對平臺來說不是易事。

而在交易場所的資產,一般包括不良資產、信貸資產、信託、保險、實物資產、私募債權等,涉及範圍廣,項目金額也可以很大。為了解決大標的合規問題,不少P2P網貸平臺紛紛佈局交易所,將大額業務通過金交所進行包裝,

希望以此實現合規要求。

不過,金交所本身投資人非常有限,經過金交所包裝的資產還要回到平臺上銷售,在這個過程中,就出現了多種“違規”的行為。

網貸之家研究中心總監于百程表示,“將資產拆分,變相突破200人私募上限,向不特定物件發行,未向投資者披露資訊和提示風險等成為這種模式的主要合規風險。”

自去年《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頒佈以來,

更多的資產被趕到交易場所,“而且呈現量大、人多、結構複雜的特點。”業內觀察人士表示,風險累積不容忽視,也經常有人對此進行警示,但互金行業對大標的需求掩過了對風險的感知。

最近,網貸之家還發現,依然有網貸平臺設法將房貸、供應鏈資產等大標資產,通過繞道至金交所的方式,實現繼續發大標資產的目的。

整改的界限在哪?絕大多數都違規?

此次的《64號文》整改通知中,

雖羅列合作業務的一些風險點,但對整改核心要點“違法違規行為”並沒有明確定義。那麼,違法違規業務的界限在哪?

目前,關於地方交易場所的監管檔,業內主要參考依據在於“國發[2011]38號”和“國辦發[2012]37號”兩份文件。而據此,“絕大多數應該都是違規!”蘇甯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

但也有平臺認為,《64號文》對需整改的業務缺乏明確的定義,還有值得商榷的空間。“我們目前正在和金交所溝通,一起研究什麼是違法違規發行?這裡面還需要定義清楚。”深圳一平臺高管向網貸之家表示。

捷越聯合創始人馬天帥也認為,《64號文》中表示停止涉嫌突破紅線的違法違規行為,但具體哪些是涉嫌突破的行為?現階段是否有符合監管的合作類型?還需要進一步明確。如果在各地實際執行中出現“一刀切”的狀況,對行業一些平臺,包括整個行業的可投資產品量,還是會有較大影響。

開鑫金服總經理周治翰指出,《64號文》具體指出了目前市場上主要存在的三種違規操作類型:包括一些交易場所將權益拆分面向不特定物件發行,或以“大拆小”“團購”“分期”等各種方式變相突破200人限制;一些產品無固定期限、資金和資產無法對應,存在資金池問題;一些產品未向投資者披露資訊和提示風險,甚至將高風險資產進行包裝粉飾,向不具備風險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資者出售。

周治翰認為,這次是針對性的整改意見,“點穴式”監管行為。“互金平臺與交易場所合作被一刀切”是對政策的誤讀。

有業內人士表示,“經過與監管機構、交易場所等進行相關單位問詢瞭解,該通知的核心是清理、檢查‘涉嫌突破政策紅線的違法違規’的業務和互聯網平臺,而非直接停止所有平臺的相關業務。”

業界呼呼:監管慎重決策 把握尺寸

“互聯網金融與交易場所合作的違法違規業務與監管的初衷背道而馳,增添行業的不穩定性風險。整頓通知的下發,有利於互聯網金融平臺厘清風險,對於掃清行業風險有一定程度的促進作用。”中再融合夥人兼副總裁侯君表示。

業內也有人認為,互金企業想通過金交所對資產分割來繞過監管,繼續做大額業務,將難以繼續。

“一刀切的監管行為難免讓人臆想到保護傳統持牌金融機構利益,遏制新金融創新!”聚金資本COO魏慶輝認為,監管的本意是好的,去泡沫、降杠杆也是勢在必行的,但需在“審慎監管”和“從嚴監管”之間慎重決策,把握好尺寸。

當然,無論監管的界限和手段如何,此輪突降的整改行為,對互金業內尤其是網貸平臺,將肯定造成較大的影響。

“互金平臺和金交所雙方在面向普通投資人的產品合作上應該沒有太多合作空間了。”薛洪言表示,在限定人群且符合交易場所私募產品投資人適當性管理的前提下,在特定產品上還有一定的空間,只不過業務規模與現在相比會有大幅的下降。(網貸之家 文/昏曉)

還有值得商榷的空間。“我們目前正在和金交所溝通,一起研究什麼是違法違規發行?這裡面還需要定義清楚。”深圳一平臺高管向網貸之家表示。

捷越聯合創始人馬天帥也認為,《64號文》中表示停止涉嫌突破紅線的違法違規行為,但具體哪些是涉嫌突破的行為?現階段是否有符合監管的合作類型?還需要進一步明確。如果在各地實際執行中出現“一刀切”的狀況,對行業一些平臺,包括整個行業的可投資產品量,還是會有較大影響。

開鑫金服總經理周治翰指出,《64號文》具體指出了目前市場上主要存在的三種違規操作類型:包括一些交易場所將權益拆分面向不特定物件發行,或以“大拆小”“團購”“分期”等各種方式變相突破200人限制;一些產品無固定期限、資金和資產無法對應,存在資金池問題;一些產品未向投資者披露資訊和提示風險,甚至將高風險資產進行包裝粉飾,向不具備風險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資者出售。

周治翰認為,這次是針對性的整改意見,“點穴式”監管行為。“互金平臺與交易場所合作被一刀切”是對政策的誤讀。

有業內人士表示,“經過與監管機構、交易場所等進行相關單位問詢瞭解,該通知的核心是清理、檢查‘涉嫌突破政策紅線的違法違規’的業務和互聯網平臺,而非直接停止所有平臺的相關業務。”

業界呼呼:監管慎重決策 把握尺寸

“互聯網金融與交易場所合作的違法違規業務與監管的初衷背道而馳,增添行業的不穩定性風險。整頓通知的下發,有利於互聯網金融平臺厘清風險,對於掃清行業風險有一定程度的促進作用。”中再融合夥人兼副總裁侯君表示。

業內也有人認為,互金企業想通過金交所對資產分割來繞過監管,繼續做大額業務,將難以繼續。

“一刀切的監管行為難免讓人臆想到保護傳統持牌金融機構利益,遏制新金融創新!”聚金資本COO魏慶輝認為,監管的本意是好的,去泡沫、降杠杆也是勢在必行的,但需在“審慎監管”和“從嚴監管”之間慎重決策,把握好尺寸。

當然,無論監管的界限和手段如何,此輪突降的整改行為,對互金業內尤其是網貸平臺,將肯定造成較大的影響。

“互金平臺和金交所雙方在面向普通投資人的產品合作上應該沒有太多合作空間了。”薛洪言表示,在限定人群且符合交易場所私募產品投資人適當性管理的前提下,在特定產品上還有一定的空間,只不過業務規模與現在相比會有大幅的下降。(網貸之家 文/昏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