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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POS收單代理商擅自使用“銀聯”商標被告上法庭!

“銀聯”也被山寨了?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近日審結了一起原告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濟南道諾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山東雲泰銘德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

法院判決,兩被告立即停止侵害銀聯公司多個“銀聯”相關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並發表聲明、消除影響,被告道諾公司立即停止擅自使用原告銀聯公司企業名稱和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兩被告合計賠償原告銀聯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70萬餘元。

2014年6月,銀聯公司先後收到部分商戶針對道諾公司的投訴,主要情況為該公司擅用銀聯商標、涉嫌冒用銀聯名義開展收單業務、偽造“中國銀聯上海分公司”公章簽發“授權書”等行為,其POS機經常無法使用,錢款結帳不能到賬以及押金難退等問題,對商戶的正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

上海市工商局檢查執法總隊接到舉報後經調查取證發現,道諾公司於2013年4月17日在濟南設立總公司,

主要經營銀行卡POS終端銷售等業務。該公司於2014年起,先後在上海、武漢、重慶等地註冊成立了分公司,在其網站上宣稱其與中國銀聯等具有協力廠商支付牌照線下收單公司及機構簽訂全國性總對總戰略合作協定,並且其業務人員以“中國銀聯分公司”的名義製造商戶註冊登記表、特約商戶POS服務協定等檔,在全國多地開展業務。

上海、重慶等地工商機關同時對道諾公司在上述地區的分支機搆經營場所進行了現場查處,現場查獲大量道諾公司擅自製作的有“銀聯”字樣及“銀聯”商標等標識的招牌、員工工號牌、名片、宣傳資料、服務協定等資料,經查證,其所使用授權書和“中國銀聯上海分公司”公章並非真實的上海分公司公章。

2014年9月,雲泰銘德公司成立,其股東為道諾公司前股東。雲泰銘德公司在其推廣、銷售POS機上仍標有銀聯商標,並且仍然以銀聯公司關聯公司名義進行推廣,提供了自己和道諾公司的帳號進行收款。

上海知產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道諾公司和雲泰銘德公司共同銷售的POS機上,道諾公司單獨銷售、提供的POS機具及其開機螢幕上使用了銀聯公司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構成了對銀聯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行;道諾公司在經營場所的裝潢、宣傳材料、交易文書等上,未經銀聯公司許可,使用與銀聯公司相同或近似的相關標識和銀聯公司的企業名稱或字型大小,甚至在與銀聯公司並無合作和授權關係的情況下,在其官網宣傳其與銀聯公司之間有戰略合作,偽造印章和授權書,以銀聯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名義推廣開展相關業務,會導致相關公眾對其服務來源產生混淆,構成了侵犯銀聯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昨日,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商標侵權案。案件原告中國銀聯起訴位於江蘇淮安成立才1年的被告銀聯電子(淮安)有限公司。一個小小的pos機銷售企業,為何與銀聯對簿公堂?

眾所周知,“銀聯”商標和“閃付”商標的註冊人是中國銀聯,對這個兩個商標銀聯依法享有註冊專用權。任何未經銀聯許可使用與銀聯商標和閃付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或是將之註冊為企業名稱的行為都有可能構成法律所禁止的侵權行為。

而本案中的這家銀聯電子公司就是在未經銀聯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銀聯”註冊為企業名字,並使用與銀聯和閃付商標極為近似的“銀聯快付”商標,在門店和淘寶網上銷售pos機並大肆宣傳“銀聯老品牌”、“專業協力廠商支付機構”。事實上,這家公司與中國銀聯並無任何關係,也根本沒有取得央行頒發的協力廠商支付業務許可,純屬“傍名牌”,意在誤導消費者以此謀取不正當利益。同時,央行明確指出,pos機屬於金融服務專用設備,網上隨意買賣pos機可能導致不符合技術標準、被非法改裝過的終端流入市場,繼而引發資訊洩露、資金被盜等風險。在當前網路電信詐騙活動猖獗的大背景下,這種公然冒銀聯之名銷售pos機的行為,不僅危害消費者的資金安全,也會對銀聯品牌造成不可挽回的嚴重後果。

近年來出現不少機構和個人打著銀聯的旗號,通過各種方式欺詐消費者以此謀取不正當利益。相信不少人都接到過這樣的騷擾電話,來電者稱自己是銀聯pos機中心或銀聯下屬機構的,向接聽者推銷pos機、手刷,並強調免費使用或費用低廉,可套現、可養卡,但要交一筆遠高於市場價的押金。甚至可以給接聽者辦信用卡以及信用額度的提升。

然而,中國銀聯與visa、萬事達等國際卡公司一樣,只是一家專營銀行卡清算業務的機構。通過建設銀聯網路和“銀聯”這一銀行卡品牌,並將該品牌授權給成員銀行發行銀行卡,授權給成員收單機構,准許其發展的商戶使用銀聯標誌。因此,銀聯本身並不直接與商戶簽約進行POS機的安裝與布放,也不發行任何銀行卡,更不會辦理信用卡提額等業務。此外,在一些小額貸款公司或網路貸款公司的宣傳資料裡,也常常把銀聯和一眾銀行列為合作夥伴,聲稱其資金由銀聯託管,有央行參股等等。更有甚至給自己起個名字叫“銀聯網貸”、“世界銀聯”,以此吸引到更多的客戶。而實際上呢,所謂與銀聯、銀行的合作只不過是安裝了個pos機可以刷銀行卡。而銀聯託管、央行參股這些更是子虛烏有。別的不說,央行可是國家行政機關,國家明文立法禁止行政機關從事經營行為,更不要說“雷聲陣陣”,風險頻發的網貸行業了,這根本是對廣大消費者赤裸裸的欺詐。多少人因為不靠譜的網貸公司倒閉跑路而血本無歸啊!

近期,隨著虛擬貨幣熱度再起,又有一些人把主意打到各種“幣”身上,在境外建網站、發軟文,聲稱與銀聯合作發行“銀聯幣”、“麒麟彩幣”、“維卡幣”等,可提現、可轉帳,可在淘寶上使用,可獲得高額收益等等。並用類似傳銷的方式發展下線,複式記酬。雖說為了推動銀行卡產業的技術革新,銀聯正在積極研究區塊鏈技術的開發應用,但在國家尚未明確虛擬貨幣的法律地位,消費者的權益尚不能得到有效保護的情況下,銀聯又怎麼會推出這些高風險產品呢?更不可能是同境外的一些不名機構合作了。

橫行負勇氣,一戰淨妖氛。形形色色的網路電信詐騙行為層出不窮,給國家社會與人民群眾造成了嚴重的財產損失和金融風險。對此,國家連出重拳進行打擊。國務院、高法、高檢和中央各部委先後出臺了一系列檔,嚴管互聯網金融,禁止無證從事支付業務、網上售賣pos機具;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連接多家銀行系統;變相開展跨行清算業務等。

銀聯也舉起自己的雙拳,狠狠砸向各種假冒銀聯欺詐消費者的不良企業及個人。銀聯的反擊也獲得了社會及法律的正義支援。開篇提到的銀聯電子公司被上海法院判決侵犯了“銀聯”和“閃付”商標專用權,被勒令停止侵權,變更企業名稱;“銀聯網貸”也被鎮江法院判決停用網讓,更改名稱;“世界銀聯”在被迫改名“世界雲聯”後,又於近日被湖南警方查封;在香港註冊的幾十家“香港銀聯”、“亞洲銀聯”也被撤銷了企業名稱…在各方努力下,各類假借銀聯名義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在日益減少。

會導致相關公眾對其服務來源產生混淆,構成了侵犯銀聯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昨日,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商標侵權案。案件原告中國銀聯起訴位於江蘇淮安成立才1年的被告銀聯電子(淮安)有限公司。一個小小的pos機銷售企業,為何與銀聯對簿公堂?

眾所周知,“銀聯”商標和“閃付”商標的註冊人是中國銀聯,對這個兩個商標銀聯依法享有註冊專用權。任何未經銀聯許可使用與銀聯商標和閃付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或是將之註冊為企業名稱的行為都有可能構成法律所禁止的侵權行為。

而本案中的這家銀聯電子公司就是在未經銀聯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銀聯”註冊為企業名字,並使用與銀聯和閃付商標極為近似的“銀聯快付”商標,在門店和淘寶網上銷售pos機並大肆宣傳“銀聯老品牌”、“專業協力廠商支付機構”。事實上,這家公司與中國銀聯並無任何關係,也根本沒有取得央行頒發的協力廠商支付業務許可,純屬“傍名牌”,意在誤導消費者以此謀取不正當利益。同時,央行明確指出,pos機屬於金融服務專用設備,網上隨意買賣pos機可能導致不符合技術標準、被非法改裝過的終端流入市場,繼而引發資訊洩露、資金被盜等風險。在當前網路電信詐騙活動猖獗的大背景下,這種公然冒銀聯之名銷售pos機的行為,不僅危害消費者的資金安全,也會對銀聯品牌造成不可挽回的嚴重後果。

近年來出現不少機構和個人打著銀聯的旗號,通過各種方式欺詐消費者以此謀取不正當利益。相信不少人都接到過這樣的騷擾電話,來電者稱自己是銀聯pos機中心或銀聯下屬機構的,向接聽者推銷pos機、手刷,並強調免費使用或費用低廉,可套現、可養卡,但要交一筆遠高於市場價的押金。甚至可以給接聽者辦信用卡以及信用額度的提升。

然而,中國銀聯與visa、萬事達等國際卡公司一樣,只是一家專營銀行卡清算業務的機構。通過建設銀聯網路和“銀聯”這一銀行卡品牌,並將該品牌授權給成員銀行發行銀行卡,授權給成員收單機構,准許其發展的商戶使用銀聯標誌。因此,銀聯本身並不直接與商戶簽約進行POS機的安裝與布放,也不發行任何銀行卡,更不會辦理信用卡提額等業務。此外,在一些小額貸款公司或網路貸款公司的宣傳資料裡,也常常把銀聯和一眾銀行列為合作夥伴,聲稱其資金由銀聯託管,有央行參股等等。更有甚至給自己起個名字叫“銀聯網貸”、“世界銀聯”,以此吸引到更多的客戶。而實際上呢,所謂與銀聯、銀行的合作只不過是安裝了個pos機可以刷銀行卡。而銀聯託管、央行參股這些更是子虛烏有。別的不說,央行可是國家行政機關,國家明文立法禁止行政機關從事經營行為,更不要說“雷聲陣陣”,風險頻發的網貸行業了,這根本是對廣大消費者赤裸裸的欺詐。多少人因為不靠譜的網貸公司倒閉跑路而血本無歸啊!

近期,隨著虛擬貨幣熱度再起,又有一些人把主意打到各種“幣”身上,在境外建網站、發軟文,聲稱與銀聯合作發行“銀聯幣”、“麒麟彩幣”、“維卡幣”等,可提現、可轉帳,可在淘寶上使用,可獲得高額收益等等。並用類似傳銷的方式發展下線,複式記酬。雖說為了推動銀行卡產業的技術革新,銀聯正在積極研究區塊鏈技術的開發應用,但在國家尚未明確虛擬貨幣的法律地位,消費者的權益尚不能得到有效保護的情況下,銀聯又怎麼會推出這些高風險產品呢?更不可能是同境外的一些不名機構合作了。

橫行負勇氣,一戰淨妖氛。形形色色的網路電信詐騙行為層出不窮,給國家社會與人民群眾造成了嚴重的財產損失和金融風險。對此,國家連出重拳進行打擊。國務院、高法、高檢和中央各部委先後出臺了一系列檔,嚴管互聯網金融,禁止無證從事支付業務、網上售賣pos機具;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連接多家銀行系統;變相開展跨行清算業務等。

銀聯也舉起自己的雙拳,狠狠砸向各種假冒銀聯欺詐消費者的不良企業及個人。銀聯的反擊也獲得了社會及法律的正義支援。開篇提到的銀聯電子公司被上海法院判決侵犯了“銀聯”和“閃付”商標專用權,被勒令停止侵權,變更企業名稱;“銀聯網貸”也被鎮江法院判決停用網讓,更改名稱;“世界銀聯”在被迫改名“世界雲聯”後,又於近日被湖南警方查封;在香港註冊的幾十家“香港銀聯”、“亞洲銀聯”也被撤銷了企業名稱…在各方努力下,各類假借銀聯名義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在日益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