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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老人的命運誰說了算?家人不要隨便下決定

前段時間,圍繞瓊瑤及繼子女卷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漩渦。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網友有的站在失智者的一方,擔心被隨意丟棄。

有的站在權益人一方,認為早做打算為好。

為什麼瓊瑤關於丈夫的言論會令人不舒服呢?

也許她可能是真心覺得無必要維持一個活死人的生命。

但是,似乎在攸關他人生死的時刻有專制獨裁之嫌。

《一個人的老後》這本書裡,提出這樣一個觀點。

即使是力不從心的老人,也應擁有“自由選擇”的權力。

滿足“自由選擇”需要有4個條件:

1、要有可以選擇的項目;

2、經驗過至少2種方式,可以進行比較;

3、經濟條件允許;

4、能夠做自己的主。

也許有人認為失智的老人沒有能力自己做主。

可是,真得如此嗎?

讓年長者分別體驗兩種方式,在請看護專家視反應而進行判斷。

如果沒有給選擇的機會,即使是家人,也是一廂情願的做法。

幾乎絕大多數這世上的矛盾,都是和利益之爭有關。

隱形地、明顯地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就會引起爭端。

不管事實是什麼樣子,隨隨便便給他人做主,以種種名義下判決書,侵犯了個人的自由權利,

都將導致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