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 圍繞瓊瑤及繼子女卷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漩渦。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網友有的站在失智者的一方, 擔心被隨意丟棄。
有的站在權益人一方, 認為早做打算為好。
為什麼瓊瑤關於丈夫的言論會令人不舒服呢?
也許她可能是真心覺得無必要維持一個活死人的生命。
但是, 似乎在攸關他人生死的時刻有專制獨裁之嫌。
《一個人的老後》這本書裡, 提出這樣一個觀點。
即使是力不從心的老人, 也應擁有“自由選擇”的權力。
滿足“自由選擇”需要有4個條件:
1、要有可以選擇的項目;
2、經驗過至少2種方式, 可以進行比較;
3、經濟條件允許;
4、能夠做自己的主。
也許有人認為失智的老人沒有能力自己做主。
可是, 真得如此嗎?
讓年長者分別體驗兩種方式, 在請看護專家視反應而進行判斷。
如果沒有給選擇的機會, 即使是家人, 也是一廂情願的做法。
幾乎絕大多數這世上的矛盾, 都是和利益之爭有關。
隱形地、明顯地侵犯了他人的利益, 就會引起爭端。
不管事實是什麼樣子, 隨隨便便給他人做主, 以種種名義下判決書, 侵犯了個人的自由權利, 都將導致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