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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的前半生》看當今女性☆禁☆愛情觀,與幾十年前相比,最大的變化是

最近,沈嚴執導,馬伊琍、靳東、雷佳音、袁泉、吳越等人主演的電視劇《我的前半生》大熱,關於“小三”的討論也多了起來,幾乎是眾口一詞的聲討,說吳越飾演的淩玲“厲害”“有心機”“步步為營”,

一時間,吃瓜女群眾紛紛“正宮”上身,義正辭嚴。

我就想問一句:能不能討論點別的?如果就說電視劇,能不能貢獻點新的感情觀?

小說是香港女作家亦舒的作品。然而就目前的劇情來看,女主的形象完全沒原著什麼事兒了。原著中的子君,是真的傻白甜,

心思單純,不諳世事。而電視劇中馬伊琍飾演的子君,那可是處處小心,步步提防,查崗查手機,還在背地裡調查老公;見到疑似情敵,那是話裡話外提醒暗示,不能再露骨地秀恩愛,一點也不能占下風。這樣的人設,你再說她是亦舒筆下的人物,亦舒迷要哭了。

亦舒小說有個非常明顯的價值觀就是愛情易逝,男人靠不住。身處浮華香港,她早就看透了世事跌宕,人人自私的現實。她認為男人根本靠不住,與其相信愛情,不如自己有謀生和立足的能力。亦舒是主張女人要有自己的事業的。她把她這種“不盲信男人,要活好當下”的精神傳承給了她筆下的人物,於是有了唐晶,有了能夠蛻變的子君。她把女人的出路放在女人自己手裡,

而不是讓她們仰男人鼻息而活。

這種強烈的女性意識,以自愛自立為本,在幾十年前的香港,女性們就已經形成共識,時至今日,更是成為顛撲不滅的教科書式法則。香港女性獨立強大的社會形象深入人心。

再反觀內地,我們這麼多年,在愛情觀方面,

有什麼巨大的改變嗎?

依然是以家庭為中心,以男人為支柱,以締結美滿婚姻為理想,以維護家族和睦安全為終生目標。再看看社會輿論,一邊倒地“防火防盜防小三”,哦對,有時小三可以替換成“閨蜜”,總之,能危害到婚姻安全的女性,全部可恥可憎,人人皆可口誅筆伐,大有滅之而後快之心。

這是一種進步?看起來好像是哦,因為女性會維權了呢,甚至離婚率都在大幅提升。但拋開這些表像,細細品咂,其實當今內地女性還是跳脫不開以男人為中心的三觀。現在的風向是一個女人,你事業再成功,只要還沒嫁掉,那你就是“剩女”;如果結了婚,男人出了軌,不好意思,你恐怕要被別人“同情”死了,她們幫你出謀劃策鬥小三,說白了,還不是幫你爭回那個沒責任感的男人。

就問一句,有意思嗎?

張愛玲早在大幾十年前,就曾感歎“女人一輩子講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遠永遠”,這簡直就是神預言啊。到了今天,21世紀即將步入智慧資訊時代的今天,內地女性的愛情觀,有什麼大的突破嗎?真的沒找到。這種一提小三就如臨大敵的女性社交氛圍,充滿了焦慮和不安,完全不是亦舒小說所透露出的合則聚、不合則散,就算被拋棄,也要收拾心情重新上路的那種硬朗作風。

從某種意義上講,當今女性的愛情觀愈發局限且功利,算是某種意義上的思維退步。

內地都市女性目前的生存環境,其實是在向香港這樣的大都市靠攏的,女性有了打拼事業的天地,擁有了更多個人興趣的選擇,但只要年齡漸長,到了不得不面對婚姻的時候,女性所有的個性化追求全部會被忽略,結婚嫁人成了社會主流思想中最順理成章的事,你不遵循,那就給你貼標籤。而女人如果嫁了個好老公,那簡直就是人生贏家,比什麼都讓人稱羨,反之亦然。

說起來要再補充一點,亦舒也並非全然的女權主義身姿,她其實是主張女性戀愛結婚的,她本人就結了三次婚,也育有小孩。只不過,她不會把男性看得那麼重要,愛情於她筆下的人物,是錦上添花,卻非勢在必得。

記得看過一個香港男孩在網路上的留言,他說當今的香港,戀愛基本都是由女性為主導。相比之下,內地這邊的情況就比較複雜。其實本質上還是一樣,無論多麼優秀的女孩,到了一定的年齡,恨嫁幾乎就是標配——看看論壇和社區裡的留言就知道了。有些嘴上說不著急,私底下卻忙著減肥相親。而一旦結了婚,用不了多久,就又要忙著“鬥小三”了。

魯迅在《傷逝》這部小說中,曾提及一句人生至理:人必生活著,愛才有所附麗。上世紀初,生存是第一要義,女性因生存無法獨立而不能獲得戀愛的自由。那麼今天呢?如果說還有什麼變化,可能就是從更多的物質層面的依附,轉化為更多的對男性精神層面,或者說社會固化的婚姻觀念的依賴。

什麼時候,當女性完全不會以戀愛結婚作為衡量幸福的尺規,才算獲得了真正意義上的獨立,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完整個體。

說白了,還不是幫你爭回那個沒責任感的男人。

就問一句,有意思嗎?

張愛玲早在大幾十年前,就曾感歎“女人一輩子講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遠永遠”,這簡直就是神預言啊。到了今天,21世紀即將步入智慧資訊時代的今天,內地女性的愛情觀,有什麼大的突破嗎?真的沒找到。這種一提小三就如臨大敵的女性社交氛圍,充滿了焦慮和不安,完全不是亦舒小說所透露出的合則聚、不合則散,就算被拋棄,也要收拾心情重新上路的那種硬朗作風。

從某種意義上講,當今女性的愛情觀愈發局限且功利,算是某種意義上的思維退步。

內地都市女性目前的生存環境,其實是在向香港這樣的大都市靠攏的,女性有了打拼事業的天地,擁有了更多個人興趣的選擇,但只要年齡漸長,到了不得不面對婚姻的時候,女性所有的個性化追求全部會被忽略,結婚嫁人成了社會主流思想中最順理成章的事,你不遵循,那就給你貼標籤。而女人如果嫁了個好老公,那簡直就是人生贏家,比什麼都讓人稱羨,反之亦然。

說起來要再補充一點,亦舒也並非全然的女權主義身姿,她其實是主張女性戀愛結婚的,她本人就結了三次婚,也育有小孩。只不過,她不會把男性看得那麼重要,愛情於她筆下的人物,是錦上添花,卻非勢在必得。

記得看過一個香港男孩在網路上的留言,他說當今的香港,戀愛基本都是由女性為主導。相比之下,內地這邊的情況就比較複雜。其實本質上還是一樣,無論多麼優秀的女孩,到了一定的年齡,恨嫁幾乎就是標配——看看論壇和社區裡的留言就知道了。有些嘴上說不著急,私底下卻忙著減肥相親。而一旦結了婚,用不了多久,就又要忙著“鬥小三”了。

魯迅在《傷逝》這部小說中,曾提及一句人生至理:人必生活著,愛才有所附麗。上世紀初,生存是第一要義,女性因生存無法獨立而不能獲得戀愛的自由。那麼今天呢?如果說還有什麼變化,可能就是從更多的物質層面的依附,轉化為更多的對男性精神層面,或者說社會固化的婚姻觀念的依賴。

什麼時候,當女性完全不會以戀愛結婚作為衡量幸福的尺規,才算獲得了真正意義上的獨立,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完整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