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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有哪些規定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視窗,共建文明安全暢通道路交通環境,是每一位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近年來,隨著麗江創建文明城市活動掀起高☆禁☆潮,市民參與和創建文明城市的意識不斷增強,

為鞏固和深化“交通文明行動”,傳遞文明交通正能量,提升廣大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質,大隊將開展“文明禮讓斑馬線,爭做文明麗江人”文明宣導和集中整治行動。願所有的駕駛人都能禮讓斑馬線,願所有的行人都能遵守交通法規,願我們的斑馬線成為禮貌線、文明線、安全線。

1、禮讓是一種美德,車讓人,讓出安全

車輛在行經斑馬線路段時,主動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斑馬線時,

主動停車讓行;在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交叉路口,遇有行人橫過道路時,主動避讓行人。

2、不禮讓不僅不安全,更是一種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對機動車禮讓斑馬線規定了具體的條款。

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共建文明和諧交通。在推進城區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暨“夏秋攻勢2017”專項行動中,經過前期的宣傳,大隊將進一步加大整治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特別是加大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行人闖紅燈、在行車道等候、翻越隔離護欄等“中國式過馬路”行為、非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進一步淨化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LastUpDate:2017-07-13 09:5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