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000元,請一天假居然扣130元!合理嗎?你怎麼看?
我想除了財務和HR,我們多少都為自己的工資質疑過吧?那麼,
帶著這個問題,我們先要弄清楚,我們每月到底上了多少天的班?
根據勞動法:
月工作天數=(365天-104天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12個月=20.83天
但這僅僅是個數字,體現我們每月出勤天數,
勞動法規定:計算月薪的天數是不包括法定節假日的,也就是說: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月平均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
現在大家看明白了吧?
所以,月薪3000元,請假一天,通常的演算法是,3000元÷21.75天=137.9310345,約等於138元。
但21.75這個基數一直也讓大家頭疼,因為有的時候,按照出勤天數累加起來的月薪,和按扣除缺席日薪所得來的工資並不相符,通常公司都會按扣除缺席日薪的方式計算月薪,你們覺得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