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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公司只有一個人上班,卻創造了44億的生意!每天只做一件事

如果有家公司,年收入三千萬元,你覺得這家公司該有多大規模、多少工作人員呢?

是不是很多人覺得怎麼也得5人以上,租個半層樓或一層樓當辦公室啊!

今天小編就來帶大家認識一下這個奇怪的公司。

在它的帳面上,年收入可以達到三千萬元甚至更高,它平時只需要一個人上班,而這個人每天只做一件工作,那就是:

開發票!

當然,稅務局是不可能委託任何公司或個人代開發票的,所以從事該生意屬於違法行為!

近日,

廣東警方就抓獲了這麼一個專門代開發票的犯罪團夥。

據報導,這個犯罪團夥通過註冊空殼公司,為2500多家企業和個人開假髮票。

在短短幾個月合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38000多份,涉及全國22個省170多個地區,虛開金額高達44億元!

“開票公司”有多暴利?

很多人都不明白為什麼這些人能以這麼低的稅點開出“真發票”來,

畢竟沒有人會

做賠本的買賣啊。

一般情況下,那些所謂“真發票”的來源大概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不法分子通過註冊各種各樣的“皮包公司”大量購買發票,憑空虛開、拿錢走人。

比如,前文中被廣州警方抓獲的團夥,就是人手註冊一個空殼公司,利用虛構貿易活動、簽訂虛假購銷合同、提供和虛開各種票證、偽造虛假交易流水等手段來開“真發票”。

第二種,用自己的發票給別人代開,收取一定手續費,然後以“大頭小尾”的形式做賬,進行偷逃稅。

現實中,有些公司因政策等原因繳納的稅點較低,這樣便可以為他人代開發票,從中賺取差價。比如,正常情況下是10%的稅,公司實際繳國家是5%,代開收取8%,自己可以賺3%的差價。

舉個例子,甲為乙代開20萬元發票,收取對方3%的手續費(6000元),甲通過漏洞,只需要按照10%的稅率對其中的1萬元納稅(1000元),

可以賺取5000元的差額。

再比如像石油行業這種,有的私家車主加油時並不索要發票,這樣加油站就存在多餘的發票。假如進項發票為3萬元,給客戶只開了2萬元的發票。那麼還剩餘1萬元的發票違法替別人開,得到的“手續費”裝入自己的口袋。這是典型的虛開發票行為。

以上這兩種途徑是開發票的主要來源。

第三種,一些代開發票公司以低價格購買空白發票,根據購票者要求開具發票,然後再以丟失被盜等緣由去稅務部門報失。這樣既得到了買票人的購票費,同時也不用繳納任何稅金,只是等過一段時間後,買票人會發現購買的是被報失的發票。

還有一種情況是,閒置的發票被不法分子利用。比如蹲守在超市旁邊收集發票的人,以極低的成本獲得這些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的小票後,去服務台開具發票,聚少成多後可以獲得巨額面值的發票。而這些發票的一般市場價是——1000元金額的發票,以30元銷售。

這兩種途徑出票數額相對較少。

上述幾種開票的方式都可以說是一本萬利,年底“生意”好的時候,一周幾萬的收入那都不是事兒。

巨大需求市場催生黑色利益鏈條

代開發票市場“紅火”的背後必然是巨大的現實需求。

很多中小企業主,創業維艱。企業賺100萬的利潤,就需要繳納25萬的企業所得稅,淨利潤以分紅方式分配給企業主個人,還要交20%的個稅。這樣下來,到手真的不剩幾個錢了。

如果要降低企業的稅金,一個方法是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還一個方式就是通過增加成本費用來降低利潤,而差旅費、會議費這些沒有比例限制的可以扣除的費用,就需要企業去滿世界找發票來報銷了。

再比如,很多公司為了省錢,把活包給個人或者上淘寶採購物資,價格便宜了,但沒有發票,公司也沒法入帳。最後,只能代開發票的公司幫忙。

說完企業,再說說個人。假如某員工每個月工資3萬元,依照個稅管理辦法,每月需要繳納個稅4904元。而如果公司將收入中的5000元作為津貼,讓他使用發票換領,這樣算下來,他每月需要繳納個稅3654元。即使扣除花幾十元買來的地鐵票、餐飲票等發票成本,每月也能少繳1千多元。

那些代開發票的小團體或企業,就是在這樣龐大的業務數量大下,牟取暴利的!

買方和賣方都屬違法行為

從法律的規定來看,代開發票是嚴重違法行為,系偷稅行為,無論是買方還是賣方都要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負責。

《刑法》明確規定虛開增值稅發票數額較大的(注意!10萬以上就算數額較大了),除了5-50萬元的罰金,還要被判處3-10年的有期徒刑!虛開增值稅發票稅款數額巨大的(50萬元以上算數額巨大),直接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買發票的人注意啦!

不要以為買來的發票已經成功入帳,就可以心存僥倖!

不要以為你的發票是在金三前買的,稅局就查不到你!

如果這些枯燥的法律法規不能讓你心生警惕的話,那小編再舉個這兩天的真實例子:

2017年7月12日,新三板公司久靈早教發公告稱,因購買虛開增值稅發票被稅局罰款21.51萬元!

而這個買發票抵稅的操作,發生時間是在2015年12月16日!

當時,久靈早教公司董事、業務部經理沈從亮購買了7份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金額總計69.95萬元,稅額11.89萬元,價稅合計81.85萬元。

這些發票成功認證並入帳,當月也成功抵扣了增值稅11.89萬元!此外,還在當月全部領用材料並結轉成本69.95萬元。

但是,時隔一年半,卻還是被稅局查出來了!

我們來看看這個買票方遭受了什麼損失:

1.買來的發票無效,補繳增值稅:11.89萬

2.因買發票抵稅行為,被稅局罰款:21.51萬

3.當初買發票的錢:7萬(假設10個點買的)

其實,如果當初企業誠信納稅的話,繳納11.89萬的稅就可以了,現在卻花了超40萬元來買教訓。不僅如此,公司誠信還受到了損害,以後會被稅局列入重點抽查對象。

所以,捷稅寶提醒所有企業和個人,一定要提高納稅人守法意識,使用正規發票,共同維護良好的稅收征管秩序,切莫被眼前的蠅頭小利迷了眼睛。

嚴查發票是稅務部門的重點工作,買賣增值稅發票更是“高壓線”!一旦觸犯,企業不但在經濟上蒙受巨大損失,補稅罰款、沒收非法所得,相關人員還要受到法律的嚴懲!

合理合法的稅務籌畫,才是企業降低稅負成本的正確途徑。

比如蹲守在超市旁邊收集發票的人,以極低的成本獲得這些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的小票後,去服務台開具發票,聚少成多後可以獲得巨額面值的發票。而這些發票的一般市場價是——1000元金額的發票,以30元銷售。

這兩種途徑出票數額相對較少。

上述幾種開票的方式都可以說是一本萬利,年底“生意”好的時候,一周幾萬的收入那都不是事兒。

巨大需求市場催生黑色利益鏈條

代開發票市場“紅火”的背後必然是巨大的現實需求。

很多中小企業主,創業維艱。企業賺100萬的利潤,就需要繳納25萬的企業所得稅,淨利潤以分紅方式分配給企業主個人,還要交20%的個稅。這樣下來,到手真的不剩幾個錢了。

如果要降低企業的稅金,一個方法是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還一個方式就是通過增加成本費用來降低利潤,而差旅費、會議費這些沒有比例限制的可以扣除的費用,就需要企業去滿世界找發票來報銷了。

再比如,很多公司為了省錢,把活包給個人或者上淘寶採購物資,價格便宜了,但沒有發票,公司也沒法入帳。最後,只能代開發票的公司幫忙。

說完企業,再說說個人。假如某員工每個月工資3萬元,依照個稅管理辦法,每月需要繳納個稅4904元。而如果公司將收入中的5000元作為津貼,讓他使用發票換領,這樣算下來,他每月需要繳納個稅3654元。即使扣除花幾十元買來的地鐵票、餐飲票等發票成本,每月也能少繳1千多元。

那些代開發票的小團體或企業,就是在這樣龐大的業務數量大下,牟取暴利的!

買方和賣方都屬違法行為

從法律的規定來看,代開發票是嚴重違法行為,系偷稅行為,無論是買方還是賣方都要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負責。

《刑法》明確規定虛開增值稅發票數額較大的(注意!10萬以上就算數額較大了),除了5-50萬元的罰金,還要被判處3-10年的有期徒刑!虛開增值稅發票稅款數額巨大的(50萬元以上算數額巨大),直接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買發票的人注意啦!

不要以為買來的發票已經成功入帳,就可以心存僥倖!

不要以為你的發票是在金三前買的,稅局就查不到你!

如果這些枯燥的法律法規不能讓你心生警惕的話,那小編再舉個這兩天的真實例子:

2017年7月12日,新三板公司久靈早教發公告稱,因購買虛開增值稅發票被稅局罰款21.51萬元!

而這個買發票抵稅的操作,發生時間是在2015年12月16日!

當時,久靈早教公司董事、業務部經理沈從亮購買了7份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金額總計69.95萬元,稅額11.89萬元,價稅合計81.85萬元。

這些發票成功認證並入帳,當月也成功抵扣了增值稅11.89萬元!此外,還在當月全部領用材料並結轉成本69.95萬元。

但是,時隔一年半,卻還是被稅局查出來了!

我們來看看這個買票方遭受了什麼損失:

1.買來的發票無效,補繳增值稅:11.89萬

2.因買發票抵稅行為,被稅局罰款:21.51萬

3.當初買發票的錢:7萬(假設10個點買的)

其實,如果當初企業誠信納稅的話,繳納11.89萬的稅就可以了,現在卻花了超40萬元來買教訓。不僅如此,公司誠信還受到了損害,以後會被稅局列入重點抽查對象。

所以,捷稅寶提醒所有企業和個人,一定要提高納稅人守法意識,使用正規發票,共同維護良好的稅收征管秩序,切莫被眼前的蠅頭小利迷了眼睛。

嚴查發票是稅務部門的重點工作,買賣增值稅發票更是“高壓線”!一旦觸犯,企業不但在經濟上蒙受巨大損失,補稅罰款、沒收非法所得,相關人員還要受到法律的嚴懲!

合理合法的稅務籌畫,才是企業降低稅負成本的正確途徑。